【观察】中共扫黑乱象频生 除恶不可走向“扩大化”
内地“扫黑除恶”如火如荼,同时亦在基层出现诸多乱象。追本溯源,由上而下的运动式“扫黑除恶”不断进展,出现“泛政治化”和“扩大化”两大值得担忧的倾向。“泛政治化”属于运动性质方面,原本不属于“扫黑除恶”的公共治安问题,都被一并被划归这个政治运动;“扩大化”则属于运动手段方面,官僚或为任务达标,或为邀功充数,不时踏进灰色地带,采取有争议的行动方针。
如果放任这两种倾向不管,必然会导致舆论质疑“扫黑除恶”的合理性和有效程度,也不难想像会削弱中共的管治威信。
精神病患者被列为监管对象
在“泛政治化”影响下,最近陆媒便频频报道,“扫黑除恶”走向偏锋极端: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将“失独家庭”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列为监管对象;江苏苏州相城区渭塘镇则将网传文章充当“扫黑知识”,搬字过纸,将医生排在“中国10大黑心企业”之首。在这两个例子中,相关部门分别把医疗福利和监管问题,划归为“扫黑除恶”问题,同样都是乱扣帽子以敷衍塞责。
尤有甚者,“泛政治化”倾向下,有地方政府以“扫黑除恶”为尚方宝剑,套落社会矛盾之中,作为动用强力手段的口实,例如江西上饶广丰区为迫使民众“迁坟”,居然以“扫黑”查办相要胁,官民协商遂变质为官僚威迫,做法竟与“黑恶势力”无异。另外亦有搞笑胡闹者,如贵州贵阳市将写著“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标语横幅,悬挂在幼稚园门口,引来坊间嘲笑和批评。
当一切社会问题都被塞进“扫黑除恶”的袋子里,“泛政治化”令运动性质荒腔走板,轻则沦为笑话和空洞标签,重则被酷吏贪官操控为滥权工具,以至“扫黑除恶”反而滋生黑恶。
“动员群众”举报恐弄巧反拙
至于运动手段的“扩大化”,“动员群众”可以说是最佳例子。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知见”报道,这做法最早源自去年河南栾川县,陆续为其他地方政府采用,到了近月更有省级机关仿效,例如贵州省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呼吁群众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江西九江市、云南怒江州公安局和吉林监狱管理局更推出奖励计划,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
基层政法系统力量有限,无法全面追踪黑恶势力,因此期望通过鼓励民众举报,以收事半功倍之效。迄今为止,陆媒都以正面语调报道“动员群众”,但这种手段又必然可取吗?“扫黑除恶”的基层乱象已被广泛报道,暴露不少地方机关有“泛政治化”迹象,自行扩大“黑恶势力”的定义;在如此情况下,若果再容许其运动手段的“扩大化”,策划“动员群众”,恐怕会触发另一波乱象。
对于“泛政治化”与“扩大化”两大流弊,中央机关似尚在摸索适宜界线,如早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推出指导文件,详细定义恶势力、套路贷和软暴力,便意在制约“泛政治化”倾向。至于“扩大化”问题,以反腐为参照对象,大概“扫黑除恶”也会由“运动式”演变为“制度化”,清除执行上的“灰色地带”:哪个机关有权“扫黑除恶”?根据哪一份规章和法律?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