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民被逼迁坟否则“按扫黑除恶制裁” 官方:将问责相关干部
江西上饶一名周姓村民周三(10日)向陆媒表示,他的家族因未依规定及时迁坟而收到政府告知单,要求他们在2天内完成迁坟,否则将对其“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
事件引发火热批评声,上饶广丰区委宣传部周四(11日)通报指,经调查,涉事社区相关干部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了不当告知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除要求收回不当告知书外,还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并启动问责程序。
当事的周家表示,当地柳坞社区自去年清明期间开展迁坟工作,他们家族的成员亦从政府领取了迁坟费,每座坟为人民币3200元。虽然领取了迁坟费,但部分家族成员却对迁坟一事持反对意见,因此至今年清明仍未完成迁坟。
该家人上周五(5日)接到社区综治办发送的告知单,指他们家有4人于2018年清明期间领取了6座坟的迁坟费,但至今仍有5座未迁移,要求需在4月7日前全部迁移完毕,否则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
周姓村民称,他们家族确实存在迁坟不及时的情况,但不知为何能与黑恶势力扯上关系。他回忆,社区干部下达告知单时,曾表示他们已经满足黑恶势力“3人以上”的认定标准。在这样的要求下,他们不得不按规定迁好了坟墓。
社区书记:不迁坟属于恶势力
事件在网上掀起批评声浪,柳坞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志成回应表示,对告知单中出现的扫黑除恶用语,根据“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不迁坟的村民“黑势力够不上,恶势力是肯定的”。下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林辉则说,部分社区干部可能片面理解了政策,导致用语不太妥当,将及时纠正、整改。
调查组:要求干部赔礼道歉
江西上饶广丰区委宣传部周四(11日)通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事件,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处理。经调查,在2018年城中村改造搬迁项目中,涉及柳坞社区迁坟119座,当年坟主全部领取迁坟费用,并在2018年底迁移110座。截至目前,该村周氏家族仍有9座坟未迁。
通报指,在落实后续迁坟工作中,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了不当告知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发后,下溪街道已收回不当告知书,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并启动问责程序。同时,下溪街道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理解政策精神。
(新京报、广丰融媒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