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拟推楼市新规:按“套内面积”交易 4层以上需加装电梯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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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建部周一(18日)发布《住宅项目规范》的征求意见稿,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进行交易,亦即不再计入“公摊面积”(分摊到户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规范了房屋验收交付的13项详细标准,并规定4层以上新楼需加装升降机。
目前,内地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包含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其中套内面积又包含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露台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则是将整幢楼共有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到户,包含升降机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所、设备间、公共大厅、走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
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内地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他们建议,从制度上堵住现行法规漏洞,考虑适时引入国际通行、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
除了房屋买卖按套内面积计算外,意见稿还对未来的住宅升降机安装提出明确规定,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地面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都应安装升降机,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新建住宅须全装修交付
意见稿还提出,城镇新建住宅须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冷气、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厕所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还应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且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同时,意见稿明确了楼房验收交付的13项标准,如对防水工程要求“防水墙、地面无渗漏、无积水”等;天花板粉刷则要求“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整、洁净,无裂缝,无爆灰”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