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而不判】科学家李宁遭逾期羁押4年 15名院士联名上书最高法
继“陕西千亿矿权案”后,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再陷入一起争议案件。
据陆媒《经济观察报》21日报道称,内地 15名两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联名上书最高法院长周强,希望尽早审结李宁院士案。
逾期羁押四年审而不判
联名信中称,原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是动物生物科技领域领军科学家,其已被超期羁押四年,且未能取保候审,这导致其在前述领域取得的科技成果面临荒废。特此,联名信希望周强能下令,如果李宁被证涉及犯罪,应尽快判决,若李宁无罪,应按疑罪从无审判,让其回归岗位。
据悉,联名信中提及的李宁在2014年被吉林松原长岭检方以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罪名逮捕。松原检方指控李宁及其博士生张磊,利用职务便利共贪污科研经费约3756万元(人民币,下同)。2015年,吉林松原中院一审李宁案,但未有结果。此后三年,该案无任何进展。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延时的,需报请最高法批准。但在过去近五年中,李宁案已报请最高法延期次数超10次,但松原法院自2015年8月后就未再开审,检方和法院亦未有补充调查。
法律专家指李宁不符合贪污罪条件
另外,李宁辩护律师称,该案发生与当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有关,且根据2017年的新规,在科研项目实施中突破现有制度,但有利于实现创新预期成果的,应当予以宽容。 因此,李宁辩护律师认为,按照司法从旧兼从新原则,李宁和其博士生张磊的做法连违规都谈不上,更遑论涉嫌违法。
内地多位法学家去年在论证李宁案后也认为,涉案科研经费并未被李宁等人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不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构成要件。李宁对经费具体管理事宜并不知情,无犯罪故意,不符合贪污罪主观方面构成要件。但松原中院主审法官回应称,李宁案还在审理中,其他无可奉告。
最高法陷舆论漩涡
联名信公布后,有分析认为,李宁案将本已陷入舆论旋涡的周强、最高法和内地司法系统再度推到风尖浪口。去年12月,前央视名嘴崔永元在网络上,揭露“陕北千亿矿权案”的案卷曾在最高法院丢失,炮轰“最高法院长周强都带头执法犯法”。
周一(18日),“陕西千亿矿权案”当事人赵发琦在海外社交媒体Twitter公开最高法前法官王林清于2018年实名举报周强的信件。据《星岛日报》报道,举报信内容称,最高法院长周强就是涉嫌盗窃并伪造卷宗的策划人,“炮制中国司法版的‘水门事件’”。 不过实名举报信被公开的翌日,周强现身“中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似乎并未受举报事件影响。
(经济观察报/多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