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出新规:禁止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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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日),中国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规定,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晚上7点至10点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同时,意见稿还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不得聘用境外人员担任主持人
另外,广电总局官网还发布关于《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员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编剧和导演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
一部国产电视剧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每期综艺类、访谈类等广播电视节目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