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演员片酬超剧集预算四成 广电总局或将禁发许可证
今年5月底,内地知名节目主持人崔永元指有艺人或影视界人士,以“阴阳合同”暪税,惊动国税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同一时间,事件掀出演员“天价片酬”的问题,亦引起舆论争议。
有陆媒引述消息人士指,广电总局或将在近期发布新规,限制网络平台购买剧集的价格及演员片酬,违者将不获发许可证。
陆媒《南方都市报》引述一名资深影视从业人员消息指,广电总局或将在近期发布新规,主要整治内容包括两条:第一,网络平台购买古装剧时,每集不能超过800万(人民币,下同),现代剧则根据演员和制作,每集不得超过600万、400万和300万;第二,剧集在制作完成送审后,在拿到发行许可证之前,必须将剧组整体预算上报至广电总局,同时还要附带所有获得报酬的演员账户的银行账单,如演员片酬超过剧集整体预算的40%,将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
就有关消息,报道向国内某主要影视公司人员章洁求证,她表示,第一条规定基本可以确实,平台和渠道都要开始设“天花板”。但40%的片酬比例不是最近才有的;而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还没有证实是不是真的。
据了解,早在2017年9月,广电总局已联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业界人士:禁发许可证是“杀手锏”
针对有关消息,章洁认为,规定中的“杀手锏”并不是片酬比例,而是“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她指出,之前出台的规定在执行上不算严格,如果加上禁止发放发行许可证,“双管齐下”或能起到真正的整顿作用。“平台不设天花板那剧集肯定就高价卖,只有两条(规定)一起控制成本,效力才更大。”
上述“资深影视从业人员”则认为,这个规定中这么高的购片价格,一般属于领头项目,大部分项目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此,传闻的新规定对整个影视行业的影响有多大,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