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兵团纪委原副书记刘军获刑9年 受贿201次涉款逾2300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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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原副书记刘军落马。《北京日报》消息指,他受贿201次,金额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目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新疆建设兵团纪委原副书记刘军获刑9年,他受贿201次,涉款逾2300万。(网上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刘军现年56岁,在新疆建设兵团纪委工作20年,曾任监察一室副主任、监察二室主任、常委等职,于2012年4月出任副书记,负责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2016年11月,刘军调任兵团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之所以备受关注,皆因刘军是兵团系统首个被查的正厅级纪检干部。他在去年5月被中纪委通报审查,同年9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他作出逮捕。

收钱后对落马官员“从轻发落”

据《北京日报》报道,刘军受贿的时间从2005年3月持续至2017年5月,即直至落马受查为止。而在2016年11月,他转到兵团机构编制办工作,此后仍收了半年贿赂,可见其在当地纪委的影响力,未有因调职受到影响。

在这12年,刘军先后201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合计达到2335万元。他曾收到被“双规”的兵团第一师7团原团长侯某超过110万的贿赂,换取对他“从轻发落”;又曾收受商人陈某价值逾960万的贿赂,帮助对方取得多个工程承包项目。

除了刘军,中共十八大以来,新疆建设兵团亦有多名主要官员干部落马,包括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刘新齐、兵团党委原常委田建荣、兵团党委原常委王世江、兵团卫生局原局长朱东兵等。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