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家级贫困县花4800万元修建政府广场 仍有村民靠煤油灯照明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任以来,一直强制要扶贫脱贫,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不过,地方扶贫却不时有丑闻被揭露,例如湖南近日就有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被省委巡视组批评大规模举债修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当地政府花4800万元(人民币,下同)修建政府广场,却仍有村民要靠煤油灯照明。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今年2月至5月,湖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郴州市及其下辖汝城县、桂东县展开常规巡视。发现身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汝城县,主要道路异常宽阔,绿化带上种植有大量景观树,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前更有一个空旷的大广场,广场附近高楼林立,这令巡视组成员感到难以置信。
随后,巡视组又接到大量的群众举报,有人反映大量资金用于县城修宽马路、建大广场和豪华楼堂馆所。
负债率全省第一 民生问题未获解决
巡视组于是展开调查,发现汝城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没有考虑实际可用财力,盲目举债,致使综合债务率逐年攀升,负债率更在湖南省排名第一。而在2008年以来,该县修建广场公园11个、市政道路项目26个,违规修建办公楼10栋,几乎一半的钱都用在建设上,仅修建政府前的广场,就花费了4800余万元。但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投入还不到6%。
巡视组又发现,当地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当地自来水厂被民营企业收购后不时停水,水质亦有问题;当地一条农村有居民家中仍没通电,25户67人仅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完成贫困村厕所改造的进度缓慢,仅达年度计划数的34.6%。
多名涉事官员受罚
经3个月的巡视,组视组批评该县为了“政绩”,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反而大规模举债修建大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目前,汝城县委原书记因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政治生态、政府债务、脱贫攻坚等问题上负有责任,5月初,湖南省委已给予其免职处理。汝城县副县长段旭斌亦受到撤职处理,他被指在乡镇当党委书记期间,套取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多次向部分汝城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送红包礼金和土产。当地又查处汝城县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17名科级干部;3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清退了收受的红包礼金,涉及资金达47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