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方债突增1688亿 知情人:政府债务划归企业未获认可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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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近日公布2017年全国财政决算首次披露了各省份2017年底政府债务余额,其中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8455亿元(人民币,下同)。
而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今年2月公布的报告,初步统计2017年末全省政府债务总额为6767亿元,比财政部数字少了约1688亿元。
有知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当地将政府债务划归企业,让企业承担,从而降低了政府债务规模。但最终这种债务腾挪未被认可。
一位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士表示,辽宁省通过签订协定将政府债务以及相关资产划给近些年刚成立的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从而实现了政府债务转为企业债务,但这些债务还是以政府债券形式体现,应该由政府来偿还。这种做法最终不被财政部认可。
长期关注地方债的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表示,中国对地方债务规模实施限额审批制。将地方债腾挪至企业,一方面造成地方债下降假像,隐藏了财政风险;另一方面也使中央对地方债务限额的管制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严格管理。
尽管2017年底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8455亿元,但仍控制在当年国务院批准的9400.7亿元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资料,2017年辽宁省地方财政总收入约7837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地方财政收入)约108%,已经超过100%警戒线。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