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各阶层雨露均沾难兼顾 内地个税改革草案遭发还修改
交税多寡事关打工一族的切身福祉,而税制设计则体现社会经济宏观转向。最近国务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不料在分组审议遭多名委员诘难下,未获表决而发还修改,有待再审。
重大法案在立法机关锻羽而归,反映纵使行政当局与社会大众均认为个税改革事在必行,但对改革步伐和方式却意见迥异。
总体而言,个税改革有3大要点: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每月5000元;
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按:税阶)税率级距。
对上一次调整起征点已是2011年,时隔七年一线城市如北京和上海的人均月入已破万元大关,内地生活指数和物价水平亦同时飙升,不少人日常支出压力如故,纯粹因通胀而堕入税网,因此3500元起征点显然不合时宜。原定方案即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一线城市居民税负显著减轻,二三线城市中低收入人士更大多脱离税网,舆论普遍支持此举,但对提升幅度却不乏异议。
质疑仅考虑“居民平均支出水准等因素”
据《新京报》消息,6月22日在人大分组审议其间,委员朱春明质疑:“现有的纳税人分布是怎样的,包括1万以下的,1万到5万的等等,各个档的,各有多少人、纳了多少税,按照新的免税和免征额,有多少人减税了,减了多少,对财政的影响是什么,对个人消费者的影响是什么,对居民收入影响是什么?”
他直言行政机关仅考虑“居民平均支出水准等因素”,未有顾及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及政府财政收支状况,改革方案并不合理。
地区差异与人口老化
人大异议大多为要求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如达6000元至7000元。据《北京青年报》公众号“政知见”引述,委员熊群力指出:“5000元对北上深广来说,是个不太明显的数,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又是一个非常大的数。个税起征点只有考虑到这些,才能体现公平原则。”全国人大代表蔡毅则建议:“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
除了经济发展外,宏观变化还包括人口结构急剧老龄化。即使原方案订明,计税时将考虑扣减医疗、教育及住房支出,但朱明春指出,“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仍付之阙如,现在抚养比率在迅速提高,几个年轻人对著上面一堆老人,改革方案应予以考量。他又认为内地人口结构已经很不合理,考虑到推行“二孩”政策,个税法应包含鼓励育儿的原素。
培养中产阶级内需消费力
审议期间,与会者也重提个税多年为人诟病之处:不利于培养中产阶级以促进内需消费。虽然改革方案提高起征点,同时细分“9000至35000元”应课部份的税率,以期缓解中收入阶层负担。可是对于消费力最强的中高收入士,“55000至80000元”及“超过80000元”两部份税率仍维持不变,分别为35%及45%,人大代杨松即提议:
可以考虑将最高的边际税率降低10到15个百分点,不超过35%,和美国的33%、加拿大的29%比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