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前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开庭 被告当庭认罪将择日宣判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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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一案,今日(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虞海燕当庭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虞海燕在1998年至2016年间,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逾6563万元人民币。虞海燕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对于虞海燕一案,中纪委机关刊物《中国纪检监察》早前亦曾刊文批评,虞海燕在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表面上多次强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搞‘小山头’、‘小圈子’”,背后却把大量酒钢公司亲信调到兰州市核心部门、核心岗位任职,形成一个被称为“酒钢号”的“小圈子”,他还通过“培训”向青年干部灌输效忠他个人的观念,培植个人势力。文章还指出,虞海燕这类人严重败坏从政环境,造成潜规则当道、团团伙伙盛行,官员队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当地政治生态陷入恶性循环,出现抱团式、塌方式和系统性腐败。
据早前报道,虞海燕是2017年被中纪委查处的“首虎”,也是继其前任兰州市委书记陆武成之后甘肃省查处的第2名省部级官员。而虞海燕被双开5天后,甘肃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亦被“双开”。虞海燕落马6个月后,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亦“落马”。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