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 怀来县检察院为英烈董存瑞首提诉讼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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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战争英雄董存瑞的形象近年不时在网上遭到恶搞、丑化,河北省怀来县检察院日前为此根据本周二(5月1日)才出台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提出诉讼,这亦是国内首宗英烈保护公益诉讼。

董存瑞因在国共内战英勇牺牲,事后被追封为全国战斗英雄。(网上图片)
怀来县检察院发现县内的烈士陵园并没有对公众开放。(网上图片)
董存瑞当年抱起炸药包舍身炸掉国军的碉堡的形象近年屡遭网上恶搞。(网上图片)

据悉,《英雄烈士保护法》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又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

而因在国共内战英勇牺牲的事迹,而被追封为全国战斗英雄的董存瑞,其形象近年屡遭网上恶搞、丑化,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遂在新法实施当日展开专项行动,联同当地警方兵分两路,一方面在网络中搜索排查出涉及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讯息,另一方面并发现县内的烈士陵园并没有对公众开放。

董存瑞的事迹曾获中共开国元帅朱德的题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网上图片)
解放军1948年5月25日攻打当时由中华民国国军驻守的隆化县城时,负责攻坚的董存瑞抱起炸药包舍身炸掉国军的碉堡,当时他年仅19岁。(网上图片)

怀来县检察院因而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向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并通过诉前程序向怀来县民政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局开放烈士陵园,供公众瞻仰、悼念。同时要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删除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讯息。

董存瑞小资料:

董存瑞在国共内战期间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6班班长。解放军1948年5月25日攻打当时由中华民国国军驻守的隆化县城时,负责攻坚的董存瑞抱起炸药包舍身炸掉国军的碉堡,当时他年仅19岁。部队党委其后授予他“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的称号。而河北省隆化县北郊亦有董存瑞的墓地和纪念碑,碑上刻着中共开国元帅朱德的题词:“舍身为国,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