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猖獗 官媒: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
在内地,所谓 “远洋捕捞”执法,一般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而采取的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执法行为,涉及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情况。周一(16日),官媒《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表评论文章,指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
近年来,地方警察跨省办案抓人的“远洋捕捞”行径层出不穷,甚至造成伤亡。例如今年5至6月间,外省某县2名警察为索要财物,私自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带走一名沈姓企业主,全案在沈某于浙江省德清县境内脱逃后曝光,2名警察被判刑。而2023年11月间,北京一家游戏公司总经理邢燕军被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警方跨省拘留,12月虽被检方判定未涉案,却仍被警方监视居住,今年4月突然死亡。
周一,《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以《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为题发表评论指,激发市场活力离不开稳定的社会预期。但若依法依规经营却频频被骚扰、刁难;企业正发展壮大,资金却被来自外省的黑手以莫须有的理由冻结;努力拚搏、勤奋耕耘,合法财产却得不到有效保护,没有一个企业家想在这样的环境中扎根。
文章称,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必须在制度和法律上予以保障,在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任何企业违法违规都要严格执法、追究责任,这是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执法办案的程序必须公正。而“远洋捕捞”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必须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规予以清除。
文章又提到,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中共20届三中全会并强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且日前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
文章强调要把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就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亮剑。
最后,文章指,做好经济工作,离不开民营经济这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还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还是避免小过重罚、重过轻罚,道理和要求都是相通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方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不能失位、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