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要求影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前须备案 网民:越勒越紧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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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影局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参加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也需要参照执行,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消息一出,引发网络热议。有网民认为这可以阻止丑化中国的电影到海外参展,但亦有不少网民认为中国的创作空间再次被收紧。

公告指出,国家支持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遵循属地原则,影片在立项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在国家电影局直接立项的影片,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公告要求,备案主体应在节(展)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备案申请,包括电影节展名称中英文、时间、地点,电影出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影片公映许可证影本。

内地网友评论,,也有大陆网友认为,此举是针对贾樟柯和娄烨等大陆导演。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中国许多纪录短片在国际影展得到肯定,例如2023年第60届金马奖最佳纪录短片奖,纪录新冠病毒流行期间,中国底层贫困社区用手机、电视、互联网记录下的困境与抵抗,穷山恶水电影小组得奖时称,“是你们肯定著电影艺术捍卫记忆的特质,如果没有这特质,电影恐怕会失去它的意义”。

网民点睇:

无处不管,手无处不在。越勒越紧。
以后只能拍抗日神剧了吗?
电影圈死水一潭只能洗钱。
写游记他们说我泄漏国家机密,写历史它们又说我借古讽今,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谋反,写神怪故事,又说我导人迷信,最后改写名人传记,结果这位名人失事,被定为乱党。
有的人专门卖国求荣,支持。
说白了就是一定要拍正面的,负面的不行。
拥护政策,讲好中国故事才能受到世界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