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对罗冠聪等潜逃英国者实施限制措施  外交部:正当必要之举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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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赋权,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6名被发出拘捕令正潜逃英国的人,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实施4项措施,涉及“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个别人士还会被“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相关措施是维护香港法治、捍卫国家安全的正当必要之举,合情合理合法。

政府刊宪点名六名在逃英国人士实施四项禁制措施,包括罗冠聪。(资料图片)

林剑表示,罗冠聪等人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其恶劣行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香港根本利益,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底线。香港警方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其采取措施是维护香港法治、捍卫国家安全的正当必要之举,合情合理合法。他同时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干预。

政府刊宪点名六名在逃英国人士实施四项禁制措施,包括刘祖廸。(资料图片/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