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华润东莞城中村旧改涉强拆 2港人物业遭殃 钉子户断水电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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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华润置地的东莞东城街道火炼树城中村旧改项目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但《香港01》近日接获多名包括港人的火炼树社区业主反映,他们的物业在未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下遭身份不明人士强拆,他们报警求助也未能制止强拆,也有“钉子户”受访时声称遭断水断电个半月,门前堆满至少一层楼高的钢筋。

代表这些业主维权的内地律师向《香港01》表示,相关方面的强拆行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截至发稿前,涉事的华润置地、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的正副书记,以及管辖火炼树社区的派出所均未向《香港01》回应事件。

2名港人声称物业遭强拆(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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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业主:7层高物业“畀人推平咗”

东城街道的火炼树社区原为一个城中村,地处东莞中心城区,四周商厦林立。在2023年7月,华润置地的子公司东莞市东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式以22.8亿元(人民币,下同)投下火炼树旧改项目。根据华润置地本年稍早发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项目现已完成首付地块100%拆除,全面进入开发建设阶段。

不过有7栋房屋的业主或业主家属向《香港01》表示,他们的物业在未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下遭身份不明人士强拆,其中包括2名港人业主。

年过6旬的港人林X培向《香港01》表示,他在火炼树当地长大,至80年代来港打拼,1995年在家乡的银树路20号投资建成一栋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约5920呎)的7层物业。

林X培说,在清拆前,2间地舖(早餐店)和楼上单位均用作出租,每月共收取租金2万元。

《香港01》直击拆迁现场(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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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X培称,他的物业于4月8日遭强拆,事前他未曾签署过同意书,也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3月20日有一张要求他搬离的通告贴在房屋上,该通告又要求他与东莞市东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月3日则有另一张要求他自行拆除房屋的通告贴在房屋上,两张通告的下款为“火炼树社区居委会”,但他均未理会。

林X培形容,“清明之前我返黎(东莞)住过几日......返咗香港之后呢,我细佬同我讲,果座屋畀人推平咗啦”。

另一名港人业主何先生在当地金树路有一栋6层高的物业,同样声称在4月8日遭强拆,情况与林X培类似。该物业在1998年建成,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约2152呎),地舖和楼上单位原用作出租,租金每月3-4万。

多名业主声称房屋遭强拆(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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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家具电器遭丢弃 警察袖手旁观

据《香港01》了解,涉及这7栋房屋的清拆行动集中在2月1日及4月8日。清拆前一日至数日会有通告张贴在门上,要求业主搬离财物或自行拆除房屋,还声称火炼树社区或社区居委会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通告的下款均为“火炼树社区居委会”。

不少业主和业主家属称,房屋在强拆前一日遭围封,而且被断水断电,拆屋时屋内的家具、电器等财物均直接被破坏丢弃,损失惨重。

业主和业主家属向《香港01》表示,在强拆前,他们均有报警求助,不少情况下有警员到现场,但并未阻止现场遭不明人士围封;强拆时也有警察在现场,但警察均袖手旁观,并未阻止身份不明的施工人员。

业主指强拆时有警察在现场(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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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罗X华在银树路66号的一栋5层房屋在2月1日下午遭拆除。罗X华表示,当日他看到有挖掘机准备拆屋时第一次报警,“报警佢都冇理我哋”,拆屋时他第二次报警,“佢(对方)竟然话我冇报过警,真系仆街”。

管辖火炼树一区的派出所为立新派出所,业主和业主家属向《香港01》展示多张有立新派出所盖印的《报警回执》,证明他们曾经多次报警。业主和业主家属也向《香港01》提供多段影片和照片,显示在拆除行动前及施工队操作挖掘机拆屋时,有警员及警车在现场附近。

被拆户:小姨仍在屋内 挖掘机出动打烂门

新村路1巷12号原有一栋7层高、建筑面积逾1300平方米(近1.4万呎)的房屋。业主的儿子刘X航描述称,1月31日他们一家死守在屋内,当日傍晚电线即被凿断,房屋断水断电。

刘X航称,至2月1日下午,他和姨丈为租客搬离行李时受不明人员阻拦,无法再回屋内。刘X航提供的航拍影片显示,当时他的小姨仍在屋内,但施工人员不顾小姨安全,利用挖掘机破坏大门,随后小姨被人由屋里拉扯出来,并被多人带走。房屋随即被拆除。

钉子户:遭断水断电个半月 门前钢筋堆到一层楼高

业主钱X崧称,她和丈夫在当地拥有两栋房屋,其中位于新村路18号的7层房屋于2月1日遭强拆,另一栋位于新村路11巷5号的4层房屋则成为“钉子户”,一直有家属死守,以防遭强拆。

《香港01》直击钉子户门前惊人钢筋(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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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X崧称,在4月初开始,这栋“钉子户”房屋因不明原因遭断水断电,怀疑是现场的施工队挖断水管和电线,直至5月19日下午才重新通水电。期间,家属需隔天由外取水回屋。

据《香港01》记者在现场所见,这栋“钉子户”房屋身处大片颓垣败瓦之中,距大门前面非常近的距离堆满至少一层楼高的钢筋,出入时稍有不慎即会被钢筋割伤。业主家属称,这些钢筋都是施工人员拆屋后特意堆放在他们门口的,试图用这种招数迫走他们。

拒绝赔偿方案原因:写字楼唔值钱

据《香港01》了解,火炼树社区及东莞市东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方面自去年起与业主商讨拆迁赔偿方案。主要的赔偿方案为物业置换,例如原物业的首3层,可以换取同等建筑面积的新落成商舖和住宅,原物业3层以上则换取同等建筑面积的新落成写字楼。

如果业主不想全部要物业,也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方式变现部分物业,“货币补偿”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约10.76呎)1.3万元,此外还有装饰装修补偿(800元/平方米)等赔偿项目。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01》接触到涉及遭强拆的7栋房屋的业主和业主家属,这些被拆房屋均高于3层,部分高达7层。

这些业主和业主家属向《香港01》表示,他们的物业每平方米的价值远高于1.3万元,所以并未考虑“货币补偿”。在物业置换方面,他们仅认为首3层的赔偿方式合理,但3层以上以写字楼作为赔偿则不合理,理由是写字楼“唔值钱”,而且他们认为原来的物业3层以上的楼层主要为住宅,故应也以同等建筑面积的新住宅作为补偿。

部分业主及业主家属表示,他们的房屋被强拆后,相关方面会立即与他们讨论赔偿,唯赔偿方案与原来方案大致一样,仅加上一些额外补贴;也有业主表示,房屋被强拆后一直没有人联络他们讨论赔偿事宜。

2名港人业主均表示,他们的物业在4月8日被强拆后,一直没有人联络他们讨论赔偿事宜。

拆迁中的火炼树(点图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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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强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林坚律师受多名声称遭强拆的业主委托,向涉事各方追讨赔偿及追究责任。林坚律师向《香港01》表示,据他所知,在本年2月,有5户6栋房屋遭强拆,6栋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共约3500平方米(约3.7万呎),其中有一两户是已经签约但未补偿到位;4月则有大约8户8栋房屋遭强拆,8栋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共约8000平方米(约8.6万呎)。

林坚律师解释,合法拆除房屋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各方达成拆赔协议、完成补偿后拆除,另一种是执法拆除。这些业主没有与相关方面达成拆赔协议,而若果为执法拆除,则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所以强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据部分业主称,其房屋在强拆前会被贴上一份《限期拆除通知》,该通知声称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违法建筑”,并要求业主自行拆除房屋。通知的下款为“火炼树社区居委会”。

林坚律师回应称,通知的说法都不能构成合法拆除房屋的法律理由,因为居委会不是执法单位,不能对建筑物的合法性下结论,这份通知也不是执法文书。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才能判定建筑物是否“违法建筑”。

律师:业主可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对于业主表示报警求助也未能制止强拆,林坚律师回应称,警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规定,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现场强拆人员不能认定为执行公务,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警察机关应及时立案调查并在现场阻止强拆。

林坚律师又称,强拆涉嫌违反《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维权途径方面,林坚律师表示,业主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强拆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港人林X培委托一名区议员将求助信转寄予中联办,中联办已将该信转由广东省信访局处理。(受访者提供)

港人业主经中联办转寄求助信

声称遭强拆的业主和业主家属向《香港01》表示,已委托律师追讨赔偿及向涉事各方追究责任,他们要求被拆物业应该全栋以同等建筑面积的新商舖及住宅作为赔偿。

港人林X培则表示,除了法律途径外,他已委托一名区议员将求助信转寄予中联办,中联办已将该信转由广东省信访局处理。

根据华润置地本年稍早发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火炼树旧改项目拆除用地27.88万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16.04万平方米(57%),移交政府用地12.01万平方米(43%)。旧改项目分两期开发,将打造为集商业、办公、住宅、公园、学校于一体的高端综合性社区。

涉事各方均未回应事件

就部分涉嫌强拆个案,《香港01》透过电话及电邮向华润置地、东城街道办事处、火炼树社区的正副书记,以及管辖火炼树社区的立新派出所作出查询,但截至发稿前,各方均未回应事件。

一名业主向《香港01》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在2月8日的答复内容。(受访者提供)

其中一名声称遭强拆的业主曾向广东省公安厅举报事件。该业主向《香港01》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在2月8日的答复内容,该答复信称,“经核查,您反映的拆迁行为,属于东城街道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若您对该行为有异议,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

港人业主:香港人在内地的财产没有保障

港人业主林X培向《香港01》表示,他的房屋在不明情况下被夷平,这是不能接受的事,又批评香港人在内地的财产“一啲保障都冇”。

另一名港人业主何先生则表示,“我唔会就咁样算数,一定会从法律途径撑到底”,“我到时睇下央企系咪大哂”。

业主林X霞称,亲朋戚友也会问,这里是东莞中心点,也会有强拆?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就是强拆。强拆了后不闻不问,这阴影我一个月都无法走出来。

业主罗X华则表示,强拆属于刑事毁坏,他要追究涉事者的刑事责任,需要有人出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