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开庭​ 当庭认罪悔罪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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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李毓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120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李毓毅及其辩护人进行盘问,李毓毅进行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同日,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于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