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恒大等23球会受贿2200多万 中超公司原总经理董铮获刑8年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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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26日),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原总经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受贿案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董铮受贿罪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董铮被控受贿22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涵盖媒体版权合作、足球赛事承办、赛事票务代理、场馆验收、商务运营管理、装备违规处罚、参赛费拨付、球员经纪等多种事项。公诉机关表示,董铮在2018年3月接收广州恒大淘宝球会的高管所送的一张100万元的银行卡,当时董铮将卡退还,声称收卡不方便,随后对方将100万的现金送到了董铮的办公室,后者欣然接受。为掩盖犯罪,去年董铮将收受的资金既不拿回家也不存放银行,都交给他人代为保管。
2014年至2021年间,董铮非法收受广州恒大淘宝等23间球会的贿赂,共计38次,金额在5万元到上百万不等。董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表示,自己没能拒绝中超不良圈子文化的侵蚀,在金元足球金钱开道的围猎中迷失了自己,作为中超联赛商业化工作的负责人,他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去维护中超联赛公平公正透明的商业化环境,保护好赞助商权益,进一步提升中超联赛整体的商业价值。但由于他收受了俱乐部和相关商业公司的钱财,损害了中超联赛整体商业环境和赞助商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董铮1979年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他2002年进入中国足协外事部;2002年任中国男足韩日世界杯代表团翻译;2002年任中国足协欧洲选帅小组翻译;2002-2004年任中国男足主教练阿里汉翻译;2004-2007中国足协国管部;2007年任女足世界杯中国组委会开发部副部长;2008年中国男足国家队赛事协调;2009年-2010年国际足联、亚足联比赛监督;2010年9月任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28日担任中超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