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即将上路 国安部警告网红别为流量触法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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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即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国家安全部警告曾在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院所等涉密单位工作过的网红们,“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求自觉坚守保密底线,不得为追求流量曝光,泄漏过去工作的任何秘密。

国安部26日在微信公众号发表题为“要把握好‘流量密码’,更要维护好国家安全”的文章称,近年来,一些曾在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院所等涉密单位工作过的人员,为吸引网络流量,抓住网民们对涉密行业的好奇心理,在公开网络平台分享自己此前的从业经历,言语间透露著神秘。

“更有甚者为哗众取宠,不惜主动泄漏原单位仍处于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殊不知,这种行为在炒高网络热度的同时,也可能引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关注。”

中国国家安全部在北京市东长安街公安部大院挂牌办公。(VCG)

国安部称,根据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文章直指,了解掌握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在对外发声时,应严格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坚守保密底线。在努力成为“网红”的同时,更应时刻注意个人言行,切勿因小失大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国安部列举提及,个别户外爱好者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小众”打卡地的拍照攻略,堂而皇之将“禁区”作为博取眼球的噱头,不仅毫无顾忌地以“军事重地 禁止进入”警告标识为背景拍照,还向网民详细介绍翻越铁网进入军事禁区的多条路线,这种行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国安部警告网红,“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运营者亦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义务,绝不能为了追求流量曝光,而做出有损国家安全的错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文章最后要求广大网民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警惕、遵法守法。各网络平台作也应健全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对于可能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消除影响,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或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