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安机关公文诈骗案告破 国安部:触碰“红线”必受法律严惩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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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消息,近期破获一宗利用伪造的国家安全机关公文进行诈骗的案件。

国家安全部接获举报,有市民在微信收到一则信息,对方声称一个投资民族资产项目收益高,并附上一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红色公章的文件图片。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找出传播前述“红标头档案”的涉事者,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阻断伪造“红标头档案”的传播。涉事者供称,该份“红标头档案”纯属伪造,投资项目也是子虚乌有,其目的是骗取钱财。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法分子伪造国家安全机关公文诈骗。(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部)

国家安全部指出,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凭证,伪造国家安全机关公文是违法犯罪行为,以此招摇撞骗更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部提醒,《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