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仪:幸福育儿】避免伤害孩子自尊心 必先以身作则、尊重孩子
撰文: 林荺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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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斗”的字很少,“闹”字是其中一个,指市集上的人为了买卖争胜而大声喧嚷吵闹,甚至爆发冲突;另外,“龙”和“宠”原来本是一字,在为了表达“光荣”这个字义的时候,略微加以变读,指在有堂有室内宠爱、宠任之意。
本文作者:资深传媒及亲子教育工作者 邓明仪
好友出名“宠”女儿,却又常“闹”女儿,像精神分裂症。日前,她带七岁女儿来我家玩,我请小女孩吃自制的七彩啫喱糖,她吃得津津有味,我问她:“你能吃出哪一层是荔枝味、哪一层是可乐味吗?”她未开口,好友已抢著回答:“她根本从未吃过啫喱、糖、荔枝或可乐,怎能答你?”
临离开我家时,小女孩摸了摸我家小狗示意再见,好友却火光地脚踢女儿:“你真讨厌、真衰、刚洗完手又摸狗……”我心痛小女孩,之后苦口婆心劝好友,说做父母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则,既不能损坏孩子的判断力,也不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著名教育家卡尔.威特曾写道:“孩子的自尊心如果受到了伤害,那么其结果是可怕的。”孩子没甚么长进,是因为父母没甚么长进;孩子变成一个懦夫、一个无赖,是因为父母的不尊重。
作者简介
【幸福育儿:邓明仪】资深传媒及亲子教育工作者
毕业于浸会大学传播学硕士学位。曾任职《晴报》助理总编辑及有线宽频新媒体发展部总经理。除了拥有超过 28年的资深传媒工作及管理经验外,曾采访了数以千计名人,并出版30 多本励志书籍。
在教育领域,她是亲子平台创始人、著名亲子专栏作家、大学兼职讲师,并于2017/2018荣获香港市务学会KOL Marketer of The Year in Parenthood。
视儿子为平生唯一的杰作,认为每个孩子都值得快乐成长,相信每个家长都可以幸福育儿。
本文转载自Facebook专页“邓明仪”,原题为“孩子自尊心如果受到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