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时隔42年首次修法 国务院进入新的政治周期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这是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制定实施以来时隔42年首次修订。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时隔42年的修法,折射出中国政治秩序与政治规矩的变化。
从文本对比来看,国务院组织法修订之后,从1982年的十一条内容增加到如今的二十条内容,主要有七个变化。第一,增加了宪法中关于国务院性质地位的规定。1982年的国务院组织法虽明确表示法律依据与职权均来自宪法规定,但并未提及宪法中的规定,内容非常简洁。今次修订把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加入到国务院组织法中。
第二,明确和增加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近些年来,中国政治秩序与政治规矩出现许多变化,2018年的修宪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正文。自那时到现在,中国政治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和2023年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是具体表现。1982年的国务院组织法不包含指导思想的规定,今次修订把近些年来中国政治风向的变化和党政关系的重塑都纳入其中,十分清晰道出国务院的政治角色。
第三,根据宪法中关于国务院职权的规定,修改和增加关于国务院职权的规定,比如“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第四,修订关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规定,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副总理、国务委员的职责,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列为国务院组成人员,明确国务院人事任免权。第五,根据实践与依法治国要求,完善国务院机构及其职权相关规定。第六,健全国务院会议制度,增加规定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办公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的规定。
第七,增加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新增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都是与此相关,比如“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国务院组成人员应当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以上七个变化,既反映出中国政治风向的变化,又包含依法治国的精神,回应了社会现实的要求。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在作说明时表示:“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要内容载入国务院组织法,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和成果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修改国务院组织法的首要政治要求,就是明确国务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务院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党政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的重大问题。尽管中国党政关系的要害是“党的领导”,但毕竟在形式上分为两套体系,势必存在分工协作的问题,甚至在互动过程中有时会面临现实张力,让外界产生政治联想。近些年来中国政治风向变化的一个主要内容便是重塑党政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在前台扮演政府角色的国务院领导的各级政府开始偏向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党的领导”日益走向前台。2023年3月,李强在首次出席总理记者会时说的“新一届政府的工作,就是要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反映新形势下中国党政关系的走向。今年李强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新表述:“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自此,以今次国务院组织法的修订为节点,过去数年持续进行的党政关系重塑正式定型,国务院开始扮演新角色。法律往往是对现实的反映,1982年国务院组织法内容非常简洁,反映出当时的政治现实。如今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把近些年来的政治实践纳入其中,注重“讲政治”,预示国务院工作正式进入新的政治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