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福与秦刚被免职 给两岸“民主”带来什么启发?
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免去李尚福的国务委员、国防部部长职务,而已在7月25日被免去外交部部长的秦刚,则在此次会议中被免去国务委员职务,两双靴子终于落地。对于两人被免职的重重幕后,依旧是外界好奇窥探的对象,西方和台湾还是拿着“权斗”的放大镜,又或者是奔着中共党内高层的秘辛而去。
事实上,李秦两人去留过程,无论对于自诩为“民主灯塔”的台湾,抑或是追求“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大陆来说,都可以从中看到一些对于“民主”的启发。
首先,对台湾而言,应该看到中国大陆高层官员的任免,正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按着明确的规则起用与免职官员,不再是刻板印象的“集大权于一人”的“独裁”,不是说上就上、说下就下,而是有着明确的“游戏规则”。
大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于2021年3月11日“两会”期间经过修正,第31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以及第32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委员长会议、国务院总理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
该次修法,虽被认为是人大常委会人事权“扩权”,但也理解为更加明确了全国人大在政府机构人事任免的职权。可以看到,当秦刚长时间消失于镜头前,直到7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后,决定免去其外长职务;再到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后,决定免去其国务委员职务。说明对于秦刚的问题调查,经过两阶段的厘清后,并依法经人大常委会决议,而有了最终的定案。
而李尚福则是在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次被免去国防部部长与国务委员职务,说明了中国政府对李的问题,已经有了完整的结论。
相对于此,台湾的政府部门官员任免,起用一名政府部会首长,基本上体现的是总统或行政院长等党政高层的意志。而一名首长的下台则更为复杂,就算其施政不满意度再高,只要获得高层信任,便可以在位置上高枕无忧;要不然便是牵涉到政党恶斗以及选举利益考量,才可能令一位部长层级的官员落马。
在台湾还可以看到,官员的下台可能是“以退为进”,避避风头之后,又出任了另一职位。例如台湾前农委会主委、改制后的第一任农业部长陈吉仲,无论台湾人民再怎么买不到鸡蛋而怒火中烧,但他依旧在职位上坐得安稳,直到火烧到执政党的选情了,才在含泪悲情中依依不舍的离开位子。
固然台湾的民选体制,总统具有民意代表性,但民意往往只展现在投开票那一天,之后的政府运作,展现出来的几乎完全是执政党的盘算与算计。中国大陆被台湾视为“不民主”,但官员落马却需要经历严谨的调查程序,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反而更加突显其民主性、规范性与法治意义。
其次,对大陆而言,秦刚和李尚福在正式被免职之前的长时间“隐身”,给了外界不必要的大做文章空间,各种绘声绘影,对“第五个现代化”的实践还是存在着不健康的影响。
中共既然讲“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而且在十八大之后有了更多更具体完善的立法与修法,那么应该在人事上照着规矩走,扬善惩恶,秉持自信对内对外说明任一官员涉犯的问题,一来得以消弭外界不必要的耳语传闻,二来得以树立严格治党、依法治国的典范,三来还可以给其他官员提供警惕。
如今传统的民主大国,例如美国已流露出民主失能与失灵的乱象,甚至国会议长的上上下下,都成为党争的战场;而英国如流水般的首相更迭,也令世人看傻了眼。越来越多政治学者体认到,“治理”是“民主”成功和延续与否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那么让高层人事任免制度化、透明化、规则化,必然是“良治”组成的关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说服力与影响力经由实际作为充实内涵。
李尚福、秦刚的下台,并不代表问题的结束,而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台湾需要放下自己的意识形态偏执,看到中国大陆走在轨道上的“第五个现代化”,在高层人事的免职亦须依法依规,而非政党政治算计;大陆则需要有更强烈的自信,破除外界有意加诸于其身的神秘性,在依法依规免职有问题的官员之时,让外界看到奠基于“第五个现代化”的制度优势,从而杜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