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口普查显示3大隐忧 “人才红利”育成是未来政策重点

撰文: 王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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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推迟近一个月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终于公布。数据显示,中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与2000年至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
此前外媒报道,中国出生人口下滑严重,总人口可能已经提前出现负增长,总数可能已经跌破14亿。不过,今天官方公布2020年出生人口1,200万,尽管出生人数有下滑,但依然保持了增长。

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人口性别比、城乡人口结构、受教育人口都出现改善。具体而言有五大看点:

第一,从区域分布层面看,中国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这反映出中国人口进一步向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城市群聚集,而东北地区的人口流失幅度最大。

第二.从城乡分布层面看,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比为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比为36.11%,城镇人口比2010年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

第三,从性别构成层面看,中国男性和女性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51.24%和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显示中国人口的性别结构在持续改善。

第四,从年龄结构层面看,中国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年龄段人口各自占比分别为17.95%、63.35%、18.70%,比2010年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而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已达到13.5%,比2010年上升4.63个百分点。毫无疑问,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

第五,在受教育程度人口方面,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中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比原定计划时间推迟了将近一个月公布,引发外界诸多猜测。(新华社)

从人口数据来看,多项指标都出现了改善,但从人口结构来看,中国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首当其冲的就是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按照联合国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即可以认定进入老龄化社会,14%即表示“中度老龄化”。中国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已达13.5%。老龄化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与此同时,中国人口出生率从1990年的21.06‰降至2015年的12.07‰;2016年受“全面二孩政策”影响,人口出生率一度明显回升,但在此后三年里又出现了连续下降,2019年只有10.48‰,与之相应的是2019年中国出生人口1,465万人。2020年出生人口又下滑到1,200万。老龄化和少子化还有进一步加剧的态势。

另外,从各省人口来看,明显呈现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情况,一些北方和西部省份已经出现人口负增长。区域间人口结构较为不均衡。

老龄化和少子化可能直接导致的后果是人口红利的减少。对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体系,人口红利确实在减弱,但也并未“消失”,原因是当前城镇化率距离发达经济体仍有近20个百分点空间。而在更依赖自动化设备和人力资本的现代产业体系之中,劳动力数量下降完全可以靠劳动力质量和效率提升来弥补。

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介绍,中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优势将长期存在,人口和资源环境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采取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人口红利依然存在;随着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红利新的优势将逐步显现。这可能就是中国不同于西欧和日本的地方。

齐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为了应对目前中国人口面临的现状,一方面,可以考虑循序渐进地推进全面放开生育,并逐步辅之以“生育退税制”等财政补贴形式来鼓励生育,特别是在东北等人口下行压力较大的区域优先试点;另一方面,考虑到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退休年龄都在65岁以上,可以推行延迟退休政策。

其实,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呼吁放开生育,但归根结底,年轻人生育意愿降低反映的是生育成本的上涨——高房价、教育和医疗福利的不健全。

苏宁金融研究院认为,西方国家已经在提高生育率方面做出大量探索实践。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第一,提供经济支持,以减轻父母抚养孩子的负担,包括现金奖励、抚育津贴、教育津贴、税收减免等;第二,减少父母(特别是母亲)工作和家务劳动时间安排方面的冲突,通过增加带薪产假、带薪育儿假或临时假、无薪育儿假、父亲假等方式来解决问题;第三,为子女入托入学创造便利,着力增加各类学期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供给,在职场内设立育儿设施等等;第四,积极推动住房福利的普及,并在改善孕期与母婴保健服务、加大对生育困难人群的支持等方面做文章。

不过,一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是基于具体国情与国力,而不是照搬国外的经验。至于如何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将是对政策制定者智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