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局势|有国内法也有国际法 美国军舰“依法”通过台海?

撰文: 林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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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七舰队驱逐舰马侃号(DDG 56)于当地时间4月7日通过台湾海峡,是拜登(Joe Biden)上任以来美舰第四次通过台海,美国海军称此举是“展现对印太地区自由开放的承诺”;而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Ned Price)则称,在支持如《台湾关系法》所反映的美国长年政策下,“美国仍保有能力,能抵抗任何可能危及台湾人民安全、社会或经济制度的武力或其他胁迫行动”。

上述内容虽然在美国《台湾关系法》当中,但并不常被提到,以往美国多强调对台军售跟对民主的支持,乃至于美国对台经贸文化的联系,例如近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友台法案”,包含《台湾旅行法》、《亚洲再保证倡议法》、《台湾友邦国际保护及加强倡议法》、《台湾保证法》等,主要都是以国内法的角度,建议美国政府要加强对台湾的经贸或者外交支持。

美国海军第七舰队飞弹驱逐舰马侃号(USS John S. McCain DDG-56)曾于2020年12月31日依据国际法例行航经台湾海峡。(Facebook@U.S. Pacific Fleet)

而在国际法的层面上,美国目前航行台湾海峡乃至于东海、南海,都是基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调对这些区域有“自由航行”的权利,似乎“印太地区自由开放”跟国际法乃是一体之两面。然而事实却是,美国基于自己国家利益跟自主性的考虑,根本没有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一个自己没有签署的公约,并不能够理直气壮。

整体来看,美国正从国际法跟国内法双管齐下,让自身在台湾跟台海维持存在跟介入空间,这固然是要铺陈美国军事行动背后的法律基础,可是《台湾关系法》毕竟是美国国内法,不是华府跟台北的条约,美国还是会依自己的利益去判断,例如在东海跟南海问题上,美国从未支持台湾权益,遑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如果要以法律作为介入基础,其实是师出无名。

另一方面,对于美国在台海的作为,特别是马侃号通过台湾海峡当晚,中国大陆解放军东部战区发言人张春晖大校即批评美军此举是在向“台独”传递错误信号,蓄意干扰破坏地区局势,危害台海和平稳定,“我们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强调解放军东部战区全程对其进行跟踪监视,“战区部队将严密防范警戒,随时应对一切威胁挑衅,忠实履行担负的职责使命”。

显然,北京对于华府在台海的行动,语气强硬地认定是对地区局势的“破坏”,这与美国的认定截然不同。

解放军对于美舰穿越台海,态度强硬。图为解放军东部战区驱逐舰队训练。(微博@东部战区)

这种局势下,台湾的角色就显得相当关键,毕竟台湾处在风口浪尖上,对美舰通过台海,台国防部表示,全程掌握台湾周边海、空域相关动态,状况均正常。台国防部副部长张哲平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美国会不会来当然有自己评估,但“自己的国家自己救”,国家安全不能依赖在别人的善意展现与协助上,他强调“任何作战计划都没有纳入外来因素与协助,都是我方自力作战”。

由此可见,台湾政府跟军方并没有要与美军公开协力的意图,对美军在台海周遭的作为,甚至可以用“警惕”来形容。显然台湾也知道,美国在台海家门口发起法律战的当下,若台湾还跟美军唱和挑衅解放军,自己终将是最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