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外部长叶公超长袖善舞 为何终不容于蒋介石“汉贼不两立”?
“汉贼不两立”出自相传为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上书后主刘禅的《后出师表》,形容蜀汉与曹魏两者不能并存的零和敌对局面,而1960年代以后的国民党政府外交政策,同样以此来彰显“中华民国政府”的法统地位,表述“一中原则”。
4月1日下午,台湾国史馆举办邀请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日籍助理教授前田直树,发表“站在中国与台湾之间的外交官—叶公超与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外交”讲题,指出在“汉贼不两立”政策之前担任台外交部长的叶公超,如何在外交现实的困境中,努力维系外交原则。
“外交原则”与“外交现实”的矛盾
前田直树表示,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随即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外有中共“解放台湾”的军事行动、情势迫在眉睫;内有随国府迁台的200万军民,要以600万人口基础给养800万人口的经济压力,又有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后省籍矛盾的社会氛围,以及国民党内急需改造与台湾军方改组等问题。
在外交方面,蒋介石政府在国际政治的生存上,既有“外交原则”—宣称仍代表整个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与“外交现实”—仅代表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政府”,两者之间的折冲樽俎。“中华民国”要想继续在台湾地区生存,确保自身安全与国际地位,关键在于对美国政策上。前田直树指出,此时国民党政府外交官的使命,就是在“外交原则”与“外交现实”之间,争取“中华民国政府”的最大利益,尤其是向美国争取最有利的政策与让步。
“叶公超外交”
前田直树认为,叶公超自1949年任台湾政府外交部长,虽于1958年转任驻美大使,但至1961年卸任驻美大使前,其“外交作风”仍然获得贯彻。像是对美国与对台湾内部的表达内外有别,对美主张“中华民国”外交原则与法统,弹性应对美方要求、适时让步,以达到双方满意或妥协的结果。对台湾内部时,则不积极主张外交原则,提醒美国提案对台有利的部分,还有妥协让步空间。
“叶公超外交”体现在“第一次台海危机”时(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就是台、美《中美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虽然条约明定“领土”仅止于台湾与澎湖,乃是因为美国担心被拖入中国内战的泥淖中难以脱身,但经过叶公超的从中斡旋,终让美方“勉予接受”,使“领土适用范围将来自仍有扩充之机会”,代表美国的重大让步。
遭蒋痛批“欺主卖国”
1958年8月,第二次台海危机(八二三炮战)爆发,蒋介石与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发表联合公报,指出“金门、马祖与台湾、澎湖在防卫上有密切之关联”,但叶公超在与美方达成的英文文本中却称恢复大陆人民之自由的主要途径,是实行孙中山之三民主义,“而不是使用武力”(not the use of force),到了中文版则称“非凭借武力”,遭外界解读为国民党政府石宣示放弃“反攻大陆”的基本国策。于是蒋介石在日记痛斥叶公超:
公超竟以此欺主,无异卖国,殊堪痛心,但此木正成舟,对之亦无可奈何,唯有忍之,须知其为何为人。
此时蒋介石对叶公超的外交作为已经深感不满。而后在1961年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上叶公超认为,阻止中国大陆加入联合国才是最优先的考虑,况且美国对国民党政府的支持没有改变,应接受美国国务卿鲁斯克(David Dean Rusk,1909—1994年)的部分提案(推动联合国中的“两个中国”代表权),柔软应对。
但时任台外交部长的沈昌焕却表示,以“阻止中国大陆进入联合国”作为说词,强迫国民党政府接受“两个中国”,应采取强硬的反对态度。最后叶公超从驻美大使的位子上解职,代表沈昌焕坚持“汉贼不两立”的强硬立场更获得蒋介石的青睐。前田直树分析,蒋介石后来已经难以容忍“叶公超外交”,就在外蒙古加入联合国已成定局后顺势解职叶公超,与坊间传闻“沈昌焕告密才造成叶公超去职”的说法无关。
前田直树总结称,在1970年代以前,美国尚无拉拢中国大陆抗衡苏联的想法,所以“叶公超外交”可以达成“外交原则”与“外交现实”间的平衡,在国际局势没有重大改变的前提下,“叶公超外交”无疑可以保障台湾的安全与维持国际政治上的地位,并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