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青年热捧汉服被指“像戏服” 官僚缺文化触觉酿公关灾难?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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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罗衫袂迎春风,玉刻麒麟腰带红”,唐代诗人李贺的一句诗,酣畅淋漓地诠释出汉服之美。
近年来,雍容华贵的汉服文化愈发引起民众重视,甚至将其融入生活中,例如来自江苏无锡的唐女士便选择用汉服照登记结婚。不过公务人员的执行与民众期望存在落差,以没有先例等理由拒绝唐女士,更令事件成为又一宗舆论事件。
其实,从当局后来进一步的澄清中看,事件不如说是一场公关事件,外界不必急于为执行者扣上帽子,而只有理顺当局一些规范不够清楚的问题,才不至于每次出现类似事件时都陷入对官僚主义批评的迷思。

民政局声称像戏服惹议 事后急“补镬”

汉服爱好者唐女士日前与伴侣穿上汉服拍照,并开开心心地用作登记结婚,不过他们所穿的与证件照中常见的庄重朴素的普通汉服不同,而是大红色、绣有大面积图腾,结果被民政局工作人员拒绝,需即场重拍。唐女士大吐苦水,称民政局给出的拒绝理由是该服装像“戏服”,但工作人员称,是因为此前无锡没有先例,因此未予同意。

虽然民政局承认对“戏服”的表述不准确,又表示年轻人追求个性化可以理解,不过事件仍惹来网民广泛批评,令工作人员不得不在上周四(4日)再解画,强调并非完全拒绝汉服登记照,涉事结婚登记照之所以不合规,是因为相中汉服有大面积图案,且与照片背景同为红色,同时事主的衣服占据了照片的三分之二等。

由此可见,今次事件与其说是汉服本身的争议,倒不如说是一次公关事件。工作人员大可一开始就平实作答是照片在规格上有问题,然而只以“像戏服”、“没有先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等来作理由拒绝,难免令人联想到是把照中汉服与奇装异服等同,无视汉服作为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载体的事实。而当局直到争议不断发酵始澄清并不是完全拒绝汉服登记照,事件纯属个例,自然就显得进退维谷,令一众民政局人员在网络世界惊人的传播力量前备感高压。

网络反应有过度之嫌

近年华人世界愈来愈多年轻人承前启后,组织社群推广汉服文化的经验,甚至身体力行将汉服融入日常生活。从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可见,在生活领域,例如登记结婚等层面,应用汉服文化的接受程度很高,乃至于官方决定一出,批评官僚主义、不尊重传统文化的声音便不绝于耳。

从传统文化保护的角度看,人们普遍重视汉服固然是好事,在法例容许的情况下把汉服与证件照结合,既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也体现了另一种仪式感,得以弘扬传统文化。

然而,网络舆论也应避免走上偏激路线,毕竟把汉服带入公共话题也只是近年的事,加上内地幅员辽阔,对一些地方的行政部门而言,不排除确有“缺乏先例”,还需琢磨的情况,因此动辄为公务员扣上帽子的情况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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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统规范不合时宜 法无禁止不妨放行

涉事民政局工作人员起初之所以在执行上陷入不知所措,全因据《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登记照片不得使用黑白照、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这种笼统的字眼,导致了工作人员在面对自己并不熟悉,或与大众传播(如影视作品)中所呈现的印象不同的服装时变得难以判断,最后索性以此为由先拒之而后快。

同时,正是由于规范笼统且不一,不同地区的部门可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执行风格。说来也巧,就在无锡民政局上周四急再解画后,四川成都一对新人便在上周五(5日)用汉服照完成结婚登记,且事主同样是穿了大红色的汉服。但与唐女士待遇大不同的是,不到5分钟,小两口就收获了结婚证。为此工作人员段艳解释,关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每个省份在细节上略有不同,在四川,其涉及到照片的要求仅仅是尺寸、近期、半身以及免冠,并未对服饰做出具体要求。

法无禁止皆可为,没有“先例”不等于就是禁止,唐女士被拒一事除了反映民政局的回应不够敏锐,也反映了江苏当地一些规范的确不够清楚,在当今看来已不合时宜,与他处的例子相比,亦照射出一丝同人不同命的无奈。

外界很难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都是传统文化领域的专家,能对非日常著装有快速而准确的归纳判断。因此,到了实际操作时,到底如何为传统服饰或其他非日常着装,与剧照、艺术照、戏服等之间立下统一而明确的界线?是否应考虑对执行相关事务的公务员作一定培训?只有这些问题理顺,才不至于每次都陷入对官僚主义批评的迷思,也避免不同地区因条文或“先例”不同而作风有异。

总括而言,随着时代发展,民众对结婚证照片有新的审美需求是人之常情,相信舆论也并不是提倡不再坚守基本的标准和规范,但只要相关照片符合规范,其实不妨对更多个性化选择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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