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送大陆,至今未归” 台湾宣传片警告诈骗犯罪后果很严重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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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海外的电信诈骗犯,被逮捕后遭遣送到大陆的案例愈来愈多,比如西班牙政府日前就将200多名台籍电信诈骗案疑犯引渡至大陆。没想到,“遣送大陆”居然成为台湾反诈骗宣传片的“卖点”。

台湾陆委会近日发布一个预防跨境电信诈骗的犯罪宣传片。片中,一名男子得到一个“国外电讯客服”的工作机会,介绍人声称“钱多事情少”、住“高级独栋宿舍”、“高额奖金”。正当男子犹豫不决之际,一名“过来人”出现,告诉他这是诈骗集团的诱饵,所谓“电讯客服”其实是做诈骗犯。“过来人”更表示,自己最后被拘捕,遣送回台后侦讯审判,有很多人被捕后“被抓去中国大陆,到现在还未回来”。同一段宣传片的30秒版本,则用上旁白:“甚至可能被遣送中国大陆,赔上大好前途”。

宣传片以“遣送大陆”作卖点引起争议。(Youtube)

以遣送大陆作为反诈骗“卖点”引起争议。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表示,陆委会的作法就似小时候做错事情,“妈妈会说虎姑婆会来抓我一样”,把送去大陆当作虎姑婆吓这些诈骗犯。他认为,陆委会在这严肃议题上不可以开这种玩笑。

有网民表示:“政府不去救人还拿来消费当广告词?”、“之前说要营救诈骗犯的立委冬眠了吗?”、“这让国际觉得台湾根本拿这些犯人没办法”,但也有人认为:“广告只是点出事实”,“这句比台湾法律有吓阻力多了”,更有人认为点出“大陆诈欺罪是无期徒刑”会更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