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候选村官100元发60个微信红包 涉贿选被行政拘留

撰文: 杨曼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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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辽宁贿选案后,中共加强打击选举舞弊,而“微信红包”泛滥所造成的受贿问题更被广泛关注。近日一名浙江村官候选人因为在微信中发出总额一百元的红包被认定贿选,不禁令人联想到去年港大内地生朱科被选举对手指控“贿选”的争议,两相对照颇值得玩味。

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在微信群内发红包拉票被认定贿选。(观察者网)

大陆媒体报道,浙江天台县查处了一起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目前该自荐人资格已被取消。

据悉,2月6日上午,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在有123人的福丁村微信群“快乐创业下丁之家”中发放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拉票。事后被村内互联网舆情监督员发现并上报。经多部门调查,证实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通过微信进行拉票,共发放1个微信红包,总金额为100元,红包数目60个。

戴某被认定有拉票贿选举动,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2月6日晚,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判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港大“红包贿选”主角朱科。(朱科Facebook图片)

港大校委会选举曾爆“红包贿选”丑闻

发微信红包贿选对港人来说并不陌生。去年港大校委会研究生代表选举中,来自中国大陆的候选人、香港大学研究生朱科亦被揭发在选举期间群发微信红包,将80元红包发给包括合资格选民在内的100人组群。但校委会却以红包金额“微不足道”为由裁定事件并非贿选,朱科亦最终当选。

事件在校内引发巨大风波,网友亦普遍认为,无论朱科存不存有贿选意图,发红包拉票的行为本身已是不妥当,“1毫子也是贪”。朱科本人则辩解,发红包仅仅是一种习惯和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