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案辩护律师揭秘:落马高官庭审不是“走程序”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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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计划案辩护律师许兰亭。(新京报)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铁腕反腐”下,多名高级官员落马获刑。从落马到宣判,他们长期从公共视野上消失,其辩护律师就成为他们与外界沟通的重要渠道。近日,有大陆媒体专访“令计划案”的辩护律师许兰亭,探讨官员从落马之后到审判之前,所面临的选择和境遇。

《新京报》近日访问“令计划案”的辩护律师许兰亭,除该案外,他这年还有接手几个较有影响的案件,包括新疆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案,“呼格吉勒图冤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案等。

近年来,他先后为多名落马官员辩护,其中不乏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许兰亭表示,省部级以上的落马官员案件,有的是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也有家属自己找他;其他落马官员基本上都是官员家属找过来委托的。

觉得罪名不成立会作无罪辩护

作为国内知名刑辩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他直言自己喜欢办理与高级官员有关的案件。因为刑事案件涉及自由、生命等等,尤其这种高级官员的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也有影响力,“办这种案子既可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更深入理解我国司法实践深层次的问题。”

对于落马官员中多数都是贪官一事,他表示自己为其辩护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因为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判决之前,都是无罪推定的。即便是杀人犯,也有权利获得辩护。如果他觉得事主的罪名不成立,会做无罪辩护;反之,如果事主确实犯法,就会做罪轻辩护。比如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一案,有些指控不成立,他就为这些罪行作出无罪辩护。   

官员检举他人属实可减刑

一些官员在落马之后会检举揭发他人。许兰亭称,如果检举查证属实就属于“立功”,“立功”被认定的话,有时候可以在法定刑罚以下量刑。所以立功和自首是律师辩护时首先考虑的。官员揭发检举也是为了立功,减轻量刑。

对于有些官员在庭审时痛哭流涕,被称为“演技派”,许兰亭不太同意。他认为很多被告是真诚悔罪的。即便痛哭流涕或者难以自持,都应该是真心的。他们在庭下也会说“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妻儿”等。 当然,悔罪认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考虑因素。许兰亭也不认为落马高官案的庭审只是“走个程序”。他觉得不管什么样的案件,即便是高官的案件,如果律师的意见有道理和根据,法庭也会考虑并接纳。

他指出,落马官员一般都愿意找律师帮助,因为在生效判决之前,家属是见不到疑犯和被告的,律师会见起码可以作为沟通渠道。也有人觉得请不请律师都用处不大、或对指控没什么意见,觉得有没有律师都无所谓,就放弃自己委托律师的权利。

很多官员一审判决后不提出上诉,许兰亭指主要原因是他自己认为判决还可以接受,所以就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