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宣判内容揭多项内情 未提令完成引外界联系
7月4日,原中办主任令计划案在天津一审宣判,认定三罪,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且不上诉,该案似乎暂告一段落。不过,作为中共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第二位在职副国级领导人,他的政治关系网错综复杂,法院宣判的背后实暗藏不少讯息。
判决揭秘内容 人物关系牵扯复杂
首先是大量内幕被揭秘。宣判内容认定令计划有8项罪证,而楼忠福、崔晓玉、魏新、潘逸阳、李春城五人与令案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违法详情属首次公开确定,而令计划之子令谷向魏新“索取财物”一事更是鲜有人知。
该案牵扯复杂。潘逸阳履历丰富多样,既有共青团背景,又曾在江西、广东、内蒙古工作。他与令计划的关系在宣判中被确定使令案更趋复杂。此前坊间一般认为,李春城案是周永康系列案件中的一部分,此时发现与令计划案有关联,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令计划与周永康之间的“合谋”传闻。
另外,在令计划案波及妻儿。一方面令计划妻子谷丽萍通过录像指证丈夫;因车祸去世的令谷亦遭殃及,被揭发曾经“向魏新等人索取财物事后知情未予退还,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64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而且,一家三口都曾向他人“索取”财物。
部分关联人物仍不得而知
分析指,案件宣判的保密性高。令计划案因涉及国家机密而不公开开庭审理。而法院判决中指:“证实令计划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张××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那两个有姓无名的“陈×”和“张××”,身份难以确知。
而且,权钱交易的对象并未全列。判决内容中称受贿财物折合共7,708万元。但计算诸项令计划一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共计4,456万元,之间相差3,252万元。这些没有明说的款项应该是来自“为霍克等人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给予的财物”。但其中“霍克等人”除霍克之外还有谁,不得而知。
判决也证实“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发生在离职中办进入统战工作之后,而不是在担任中办主任之时。法院判决称,“证实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霍克连续12年在令计划麾下效力,被调入旅游局工作前任职中办秘书局局长。
另外,官方消息中法院判决没有提到内容也可以视为看点。比如至今讳莫如深的胞弟令完成背后,还有怎样的内幕,都难免令外界浮想联翩。
值得一提的是,分别向令计划夫妻行贿并在庭审中以录像指证令计划的潘逸阳,在该案中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潘逸阳在2014年9月先于令计划被调查,但直到目前仍未被提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