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方案 化解“黑户”问题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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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内地“黑户”(没有合法户籍的无户口者)问题,中国政府今年1月份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将无户口者分为8类,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并明确“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总体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至今已有包含首都北京在内至少20个省份(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出台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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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提出《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医学出生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等8种“无户口人员”办理登记户口。
另据中新网报道,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20个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这些省份包括北京、浙江、福建、重庆、四川、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等。随著落户细则出台,上述地区的无户口者可以去办理落户。一些地方更进一步细化分类无户口者,改善落户程序,比如吉林省公安厅发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无户口者人数较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务院《意见》八类无户口人员基础上增加这两个无户口人员类型。
在中国,“黑户”公民在升学、就业、医疗等方面都会遭遇极大的困难,在社会上也几乎不能享受任何权利。这次的“落户”制度改革对于“黑户”问题而言可谓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