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批滴滴收购Uber中国涉垄断 交易或生变数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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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滴滴出行宣布收购Uber中国。(新华社)

滴滴出行日前收购Uber中国引起高度关注,但这宗交易接连遭官方和《新华社》质疑,显示事件或有变数。

《新华社》引述专家称,滴滴出行收购Uber中国,两巨头合并后不仅在占有市场份额方面有绝对优势,而且有通过垄断Big data(大数据)取得巨大利益的可能性。早前新华社引述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两公司合并后或造成价格垄断。新华社的报道反映官方可能对此持反对态度,而且商务部早前指未收到相关交易申报,此次合并或有变数。

Uber全球创始人卡兰尼克日前发布内部信指出,滴滴出行和Uber中国合并后,Uber中国将取得新公司20%的股权,而Uber全球将成为滴滴最大的股东。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确立手机Call车软件合法性的国家,更是全球最大的网络call车市场。目前,超过1500万司机和3亿注册用户已经加入“滴滴社群”。而权威报告显示,2015年滴滴出行订单总量达到14.3亿,相当于2015年美国所有计程车订单量近两倍。

《新华社》报道指,在此Big data中,用于个人信息、出游习惯、消费偏好、地理位置等数据资料一应俱全,其衍生价值难以估计。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数据涉及国家信息安全。而且合并可能会使从业司机和消费者“协商价格”的能力降低、行业创新能力下降,数据垄断背后的巨大暴利空间和信息安全漏洞也令人担忧,事后监管执法只能“亡羊补牢”。

报道称内地反垄断法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若涉及国家安全,除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该报道最后表示,“滴滴出行和Uber中国合并后带来的数据垄断隐患不可不察”,“对于互联网巨头的合并,有关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该从数据垄断、信息安全的角度加以审视,并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管,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