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 多地政府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称指导线),顾名思义是官方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非强制性)。按照惯例,各省份在每年上半年就会发布;不过,截至7月中旬,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5省份发布了2016年指导线,并且多是下调基准线。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而工资增长跟经济增速也要相适应。今年很多地方还没有发布,这跟各省份的经济增速应该有很大关系。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省份经济增速普遍放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省份按往常时间发布指导线。”
从北京等5省份发布的指导线看到,在基准线方面,5个地区的基准线均低于10%,而且较2015年的平均水准均有所下降。天津从10%降为9%,北京从10.5%降为9%,山东从10%降为8%,山西从10%降为7%,内蒙古从10.1%降为8.5%。其中,山西降幅最大,达3%。
在上线方面,天津从18%降为16%,北京由16%降为15%,山东从18%降为13%,山西从18%降为11%,内蒙古从14.5%降为13.5%。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山东由4%降为3%,天津、山西和内蒙古的下线与2015年持平:天津3%,山西4%,内蒙古3%。
但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怎么办?“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苏海南说。
业内分析认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都是由企业方和工会方通过集体协商谈判来决定工资水平。那么,指导线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线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合理增长的一个参考。现在各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本地的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情况,特别是当年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物价上涨情况等,并按照中央提出的到2020 年人均GDP 和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总体要求来确定指导线,以此引导劳资双方具体协商,稳妥安排工资的合理增长。”
“之所以是建议,主要是指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却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一般而言,指导线更多的是针对非国有企业,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苏海南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相对好一些,其中有一些非劳动因素,其职工工资水平比民营企业员工工资水平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