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谁来监督国监委?官媒称《监察法》里有答案
撰文: 王兆阳
出版:更新:
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国监委会否一家独大无人制约,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人民日报》海外版公众号侠客岛24日发文表示,《监察法》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并指《监察法》对于如何监督国监委已有具体安排。
侠客岛文章称,这次《监察法》的出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
关于如何监督监察委,侠客岛文称,这在《监察法》中说的很清楚。在《监察法》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中,对此作了严格且立体的规定:
一是接受人大监督,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就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二是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资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是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强化自我监督。四是明确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侠客岛文称,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还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
不过,《明报》今天发表社评指出,国家监察委跟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中纪委书记赵乐际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监察委主任杨晓渡是政治局委员,“权力的从属关系十分清晰,监察委是否能够接受人大监督实在成疑”。
《明报》还指,关于监察委对人大作工作报告要求过于笼统,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有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