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在台被指违法载客营利 遭罚款约4860万港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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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叫车公司“滴滴出行”今年2月在台推出“滴滴顺风车”,号召私家车载客共乘。
不过,台北市监理所接获检举,指“顺风车”向乘客收费超过正常油资分摊,初步认定有白牌车违法载客营利。昨日(21日)对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开出9张罚单,合共罚款1亿8100万元(约4860万港元)。
台湾交通部早前作出规定,共乘车辆一天不能载客超过2趟,上班或下班、出游去程或回程等共乘载客属合理范围,若一天多趟在路上载客共乘就是营利行为;另外,共乘车辆仅能要求分摊油费、过路费,车辆耗损折旧等属没载客也会发生的费用,不能要乘客负担,只要违反上列原则就可取缔处罚。
据了解,台北市监理所昨日已开出对滴滴顺风车首批罚单,主要是针对滴滴顺风车代理商乐迪科技,认定顺风车属于“未经申请核准利用互联网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揽载乘客收取报酬”。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次违规对企业可罚100万元新台币(约26.9万港元),第二次罚500万元新台币(约134.5万港元),半年内3次以上,每次罚2500万元(约4960万港元)。而今日开出的9张举发单,合共将罚款1亿8100万元(约4960万港元)。
代理商:顺风车平台绝无任何营利之行为
涉事的乐迪科技回应指,目前尚未没收到罚单,至于是否提出申诉,将等收到通知后再作进一步评估。乐迪科技称,对事件相当重视,将会配合行政程序去说明和沟通,目前已配合交通部对共乘认定的意见和见解调整,并已调整共乘车主每天共乘载客次数从3趟上限改为2趟,共乘费用分摊不能包含车辆耗损折旧等,内部也在随时讨论,也会朝这个方向调整。
乐迪科技强调,顺风车平台绝无任何营利之行为,对车主及乘客绝无任何收费,乐迪科技将配合相关行政程式与主管机关需求,进行后续说明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