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发生几百宗“以房养老”骗局 有人背负逾400万债务

撰文: 崔德兴
出版:更新:

据陆媒报道,北京市司法局一名负责信访接待的人员表示,当地已发生几百宗借“以房养老”为名诈骗的案件。而且就在2017年,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媒体,皆曾对此类案件进行过报导。案件中的老人大多本想“以房养老”,但最终损失了本金和利息,或是房产遭拍卖流落街头,或是背负巨额债务。

北京至今已发生几百宗“以房养老”骗局。(网上图片)

据了解,“以房养老”的概念于2003年被首次提出,简单来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偿付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

北京一间名为“益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益富投资”)的企业,就借“以房养老”的口号,让投资者抵押房产,借钱投资他们的项目。北京市民陈红就是其中一个参与者,她参加过几次益富投资组织的活动后,对他们鼓吹的“以房养老”一事深信不疑,被益富投资在江西庐山的一个地产项目打动,后说服丈夫,抵押房产借钱投资。

然而,在这个“以房养老”项目中,陈红的房产并不是向保险公司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而是两位自然人。  

张红签下的借款合同。(野马财经)

抵押房屋借贷 每年需偿还过百万利息

具体做法是,陈红夫妇将二人一套125平方米、评估价为7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房产,以50%的抵押率抵押,向刘某某、张某某借款共计350万元,贷款期限一个月,利息2%(年利率24%),若逾期,逾期费用按0.1%/天计算(年利率36.5%)。这样算下来,陈红夫妇一年至少要给刘某某、张某某134.75万元的利息。

陈红拿到资金后,分4次将资金存入了益富投资的法人代表白宝田提供的银行账户,并在益富投资购买了350万元的“益富尊享12”产品。合同资料显示,该产品投资期限为1年,到期收益为15%,也就是说投资到期后,陈红的收益是52.5万元。

陈红指,益富投资承诺会由他们来偿还她向刘某某、张某某的借款,并且每年给她6%的收益。益富投资又为陈红在公司内部设立一个虚职,承诺每个月给付约1.1万元的工资。不过,益富投资给陈红发放了3个月工资后,便表示资金紧张,暂停工资发放。半年后,更停止了对刘、张二人的利息偿还。

“益富投资”人去楼空。(野马财经)

“益富投资”人去楼空

最大问题是,陈红当时曾向另一位刘姓人士签署一份委托书,并进行过公证。委托书主要内容是陈红夫妇拟将房产出售,委托该刘姓人士为他们夫妻的合法代理人,受托人签署的一切相关法律文件陈红夫妇都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后来,益富投资的律师顾问对陈红示警,“这个委托书要赶快撤销,要不你房子就是人家的了。”陈红才紧急取消了委托书,暂时保住住房的产权。只是贷款利息不断增加,陈红已背负上400多万元债务。而当初许下诸多承诺的益富投资,声称会将陈红的本金及利息返还。然而,益富投资的资金链已经断裂,其公司多人离职,办公室人去楼空。

虽然串谋诈骗之虞,但陈红现时欠下350万元本金,再加上91万元的利息,其借款手续也确实进行过公证。她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凑够本息还给刘、张二人,二是刘、张二人通过起诉拍卖陈红房产取回本息。

律师:损失恐怕是不可避免

陈红的经历并不是个案。单单益富投资江西庐山这一个地产项目,就将8位老人卷入漩涡。北京市司法局亦表示,北京已发生几百宗打著“以房养老”为名的案件。而在《中国青年报》2017年7月的报道中就提到,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因为相似的遭遇,被扫地出门。

据介绍,在整个事件中,想要维权,陈红和其他老人共同面临一个关键问题:“证据不足”。目前这类案件多发生于2015、2016年,取证难度极大;而与之相对的是,诱导老人们投资的金融公司,将钱借给老人的个人及贷款公司证据极其完备,无论是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还是委托书、公证处的公证书应有尽有。其次,各方关系纷繁复杂,真假难辨。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文站认为,多位参与者的关系或比较复杂。出借人为整个事件的主导者,多为老人的借款方,抵押住房后,借钱给收款人。收款人未能实现承诺的投资回报。借款方不能如期还款,于是出借人以此收回房产,以抵借款。他也提到,有些老人应该能保住房产,但未必是全部。即使保住房产,也不代表老人不用承担债务,对很多老人来讲,损失恐怕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