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全会明年一月召开 主要讨论修改宪法为国监委建立法理基础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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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监察委的成立,中央的反腐将从运动式转变为制度化。(中新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日(27日)召开会议,由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决定明年1月在北京召开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二中全会),主要议程是,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会议听取了中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明年的反腐败工作最重要的一环莫过于成立国家监察委,然而自《监察法(草案)》出台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者童之伟等学者指出,在宪法规定之外,新增设一种在中央与国务院平行,“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的根本。”

国家监察委不是一个党的机构,而是与党的机构(纪委)合署办公。国家监察委也从政府机构独立出来,形成了一个跟政府平行的机构。中央将此次改革定性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委”即国家监察委。“一委”对“一府”及“两院”都有监督职责。

童之伟早前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能根据宪法关于特定国家机构的规定去制定相应法律,不能就宪法没有规定的新国家机构(如国家监察委)去制定法律。

由于国家监察委将于明年两会正式成立,但至今所涉的宪法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因此今日政治局会议的“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很大可能是探讨如何修改宪法,从而令国家监察委可于两会期间顺利产生(包括选出国家监察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