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内地或明年完成房地产税立法 专家:立法仍有争议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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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今日《人民日报》的撰文再次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将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持有房产的成本在立法后将会上涨。(视觉中国)

肖捷早在今年11月初已在《人民日报》说明中央税改的方针,提到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许可权,地方税收管理许可权主要集中在省级。

内地的《经济日报》援引专家观点表示,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上月接受路透社专访时也坦言,推出房地产税的障碍,最主要是在“开征房地产税是让市场稳定还是刺破泡沫”这个问题上没有形成共识,没有对房地产税的作用作出正确判断。

肖捷今日的文章称,按照中共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并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