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棉”流入广西职校宿舍 生产商庭上坦言“不是人盖的”
广西南宁一所职训学校早前采购了共6000张棉被胎及垫被胎,作为新生住宿之用,却被揭发竟全是“黑心棉”。案件昨日(13日)开庭审理,当中涉事生产商马某在庭上坦言,那些以“黑心棉”制作的棉被“不是给人盖的”。
“黑心棉”流入广西职校
据陆媒报道,广西南宁市卫生学校去年8月通过政府招标程序,以近48万元人民币采购了6000张棉被胎及垫被胎,惟校方点收时却发现其尺寸、质量与当初的样品不符,遂决定停收这批货品,同时向当地的质监部门报告。经质检部门调查,发现该批棉被胎及垫被胎的内芯色泽、质地等均十分异样,与普通棉胎差别很大,特征与“黑心棉”相符。
而案件亦于昨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昨日的庭审披露,于招标程序中标的供货商王某去年8月在南宁市兴宁区交易场与销售商陈某达成协议,以一套45.2元、共13.56万元人民币的价钱,订购4斤重的棉被胎和3.5斤重的垫被胎各3000张(棉被胎和垫被胎合为一套),并强调要购买最便宜的棉胎。
而销售商陈某因而对涉事生产商马某指,使用“下脚料”(即布匹纤维裁剪剩下的混合材料)生产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棉胎。马某则以每吨4500元人民币价格购入“下脚料”制作黑心棉棉胎,但据悉国内合格的3级棉,其市场售价为每吨17000元。而在成品制成后,陈某总共向马某支付了约10万元的货款。
涉事生产商坦言“不是人盖的”
不过该批货品最终被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去年8月23日查获,并指涉事棉胎不符合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国家标准,属于伪劣商品。当中,涉事的生产商马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今年6月已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
据马某在庭上指出,他曾经明确告诉销售商陈某,以其报价所造的棉胎只能制成用作盖荔枝和大棚的保温被,质量好的棉胎是做不了的。而法官又向马某问道:“以‘下脚料’生产的棉胎,你会给你孩子盖吗,你放心吗?”马某亦指“那种是人盖的?肯定不能”,案件未有当庭宣判。而涉案的销售商陈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