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十九大报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官方如何实现?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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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令到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等中国企业家们纷纷出言表示“自豪”、“鼓舞”、“激动”。有分析认为,这种提法虽然“很老套”,但对中共而言还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实际上,官方不久前已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出台相关意见文件和政策,但从下发文件到写进中共十九大报告进程非常之快,可以说是一路绿灯。中共在保护“企业家精神”方面,似乎也有独特的一套手法。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的澳港部分,提出要将“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新华社)

在十九大的开幕式上,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提到“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随后,包括王健林、柳传志、马明哲在内的多位中国企业家纷纷表示感到“自豪、鼓舞、激动”,“牢记党和国家的要求”:

王健林(万达集团):报告令人自豪、很受鼓舞、非常激动,新思想振奋人心。
柳传志(联想集团):牢记党和国家的要求,大胆创新、锐意突破,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马明哲(平安集团):非常振奋,很受鼓舞,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近东(苏宁控股):倍感振奋、深受激励,信心满满,要“珍惜时代机遇,永葆奋斗精神”。
程维 (滴滴出行):报告令人振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人备受鼓舞。

中国企业家们的表态引起外界关注,而官方有关“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方案和政策亦再度成为焦点所在。

据了解,官方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是在今年9月25日,文件全称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建政68年来首次围绕企业家出台的、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最高规格的文件。

关于“保护企业家精神”的酝酿则开始于2016年“两会”以后。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到,要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指导意见。2017年1月10日,中国经济学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提交题为《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的内部报告,被认为是最终文件的雏形。常修泽称,他于2016年12月接到国家发改委的“任务”。

分析:帮助企业仍然任重道远

有分析人士认为,尽管《意见》和中共十九大报告都对“保护企业家精神”做出不同程度地阐述,但中国目前仍存在包括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财产权以及创新收益的保护上的很多不足。在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上也存在大量问题,影响了部分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

更为重要的是,习近平力推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遏制以权谋私的同时还要加强与企业家的交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务实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

亦有观察者指出,中国的“保护企业家精神”与西方大为不同。北京研究公司佳富龙洲(Gavekal Dragonomics)创始合伙人葛艺豪(Arthur Kroeber)公开表示:“中国的商业巨头们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意见群体。显然,官方有意让这些人发展起来,但不希望他们成为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