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政治局常委不在工作地参选十九大代表 背后考量何在?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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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完成,40个选举单位产生了2,278名十九大代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等48人作为中共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
新华社报导指,与以往多在原籍、曾经工作地或工作单位参选的情况不同,这次十九大代表选举中,领导人参选单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七常委选区。(央视截图)

继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贵州当选十九大代表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分别在广西、内蒙古、新疆、云南、湖南、陕西当选十九大代表。

习近平虽然在贵州参加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并当选,但该地并非习近平曾经的工作所在地,其他常委当选地区也都不是曾经工作地点。报导续指,常委参选单位也各有特点,包括“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贵州、云南、湖南,有“一带一路桥头堡”广西、陕西,有“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内蒙古、新疆。

实际上,这次十九大代表选举中,领导人参选单位不同于以往在原籍、工作地参选,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微信公众号“政知圈”文章指出,这是据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带头到脱贫攻坚、“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重点实施省份参选,为领导干部作出表率,树好导向。

2016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代表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政知圈”文章指出,根据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这次十九大代表选举,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参选有关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有关单位参选并参加十九大分团讨论,应体现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有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有利于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
有利于联系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展现新的作风和形象。

新华社援引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九大代表选举,除兼任省市党委书记或其他选举单位工委(党委)书记的领导在所在省市或担任工委(党委)书记的选举单位参选、少数民族官员一般在有关民族自治区参选外,党和国家领导人原则上不在原籍、曾经工作地或曾经工作单位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