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电骗犯屡涉海外电骗被遣返 两岸掀起“抢人”潮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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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湾人因涉及海外电信诈骗而被捕的消息频传,令台湾的驻外代表处需要不时跟大陆当局“抢人”,争取把涉案的台湾人带返台湾受审。

印尼早前(7月27日)将22名台藉电骗疑犯遣返回大陆,引起台湾当局不满。(中央社)

据了解,近年涉及海外电信诈骗的台湾电信诈骗集团主要以窝藏在中国大陆和东南亚国家为主。初期的受害者以台湾居多,后来则以中国大陆民众为主要对象,东南亚国家则是在最近10年才受到电信诈骗集团青睐,而台湾人每每在案件中扮演关键角色,如早前(7月21日)泰北3名台湾人和泰国人合作诈骗泰国民众的案件。

此外,两岸合作诈骗大陆民众的案件亦成为主流,大陆公安早前亦曾发动一波海外扫荡电信诈骗集团行动。据泰国警方透露,以早前(7月26日)破获的20人两岸电信诈骗集团为例,落网主嫌大约投资了新台币200万元,以支付成员的机票、薪资分红,以及租屋及饮食开销等支出,但幕后的首脑却已获利超过一亿元,泰国警方经由台湾刑事警察局的情报顺利破获此集团。

泰国当局上月曾把涉嫌电估诈骗的25名台籍疑犯遣送至大陆。(中央社)

而海外电信诈骗台籍成员落网后,遣送何处一直是两岸的角力战。以泰国为例,过去都是由台湾刑事警察局提供情报与泰方合作,因此逮捕的疑犯都分送两岸。台湾电信诈骗成员被送回台湾后,往往只判刑2到3年,出狱后再到其他国家重起炉灶,让警方抓不胜抓。

然而,自泰国当局上月破获一宗涉及25名台湾人的电信诈骗案,并把所以涉案疑犯遣返大陆后,就有台湾家长向台湾驻泰国经济文化办事处洽询,表示自己的子女之前去泰国后音讯全无,想了解家人是否被捕或者涉及电信诈骗案。

虽然台湾民众都希望这些诈骗分子不要回台受审,浪费社会资源。但基于主权,驻外单位必须要求各国依“国籍管辖原则”将疑犯送回台湾。但随着陆方对各国的压力,电信诈骗犯被送回台湾的机率正逐渐下降中,也让仍逍遥法外的电信诈骗成员开始思索下一个贼窝落脚何方。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