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起诉马英九教唆泄密案 台北地院一审宣判无罪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案今日(25)下午一审宣判。被告马英九获判无罪,不过全案仍可上诉。
据悉,本案最早的起因是在2013年8月31日,当时担任台湾总统的马英九在官邸中,将检察官侦办中的“专案报告一”、“柯建铭全民电通更一审无罪判决收判行程表”、“北院102声监续字第568号译文”中的监听纪录,泄漏给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和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另外,马英九被指控教唆时任最高检检察总长黄世铭于同年9月4日向江宜桦泄密,指示黄世铭报告此关说案给江宜桦。
马英九称,案发当晚讨论的是依宪法赋予的职责,讨论“发生这种事该怎么处理法务部长的政治责任”,所以找来行政院长和总统府副秘书长,讨论内容不涉及实质案情。但台北地检署侦查后,决定于今年3月14日对马英九提出公诉。
本案从起诉至今经过5个月,自4月14日首度开庭到上月7日辩论终结,前后一共6度开庭。审理期间,马英九一直做无罪答辩,并主张北检的起诉书有3大错误,包括“以臆测为证据;靠罗织定罪行”、“检方标准不一、前后矛盾”以及“检方漠视、曲解大法官释字585号解释”。马英九指出,判决应该要让人民了解,在台湾宪法之下,未来的总统应该如何面对类似本案,立委官员集体关说司法个案的宪政风暴,也要让人民了解,检察官跟政府应如何互动,“我本人已经卸任总统,我希望未来的总统,再也不要面对类似本案的无谓纠缠”。
今日下午4时,台北地院就本案一审宣判,被告马英九获判无罪,不过全案仍可以上诉。
此外,就相关案情,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曾提出自诉,控告马英九于2013年9月1日,打电话教唆黄世铭于同日中午再次赴官邸向马二度以“专案报告一”泄密。不过,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柯建铭举证失败,今年3月28日判决马无罪,柯建铭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自诉案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