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矿难致至少8死 涉事企业瞒报死伤数字 两县官被查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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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20日)公布,早前(8月11日)山西和顺县煤矿人造斜坡崩塌,涉事和顺吕鑫煤业瞒报死伤及失踪人数。目前官方初步确认,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仍在核实相关数字。
据《澎湃新闻》8月15日报道,事发当日和顺县政府称矿难无人伤亡,两日后才承认4人死亡,5人失踪,并指遭涉事企业瞒骗。至近日(8月18日)新华社报道,和顺县所属晋中市政府决定,立案调查该县煤炭工业局前局长张瑞清,以及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药江波。事发后县政府已就地解除张瑞清职务,并拘捕投案自首的吕鑫煤业总经理高阳。

山西和顺矿难造成至少8死1伤1失踪。(网上图片)

国家安监总局透露,事发煤矿类别属露天开采矿井,核定产能为每年200万吨,证照齐备。当局初部认为,涉事企业早知人造斜坡出现裂缝,有崩塌征兆,但却未有及时撤出工作人员,反而继续冒险开采,未能防患于未然。此外,该企业外判煤矿工序,每个矿区由承包商再分拆转包,缺乏统一管理。至于其母公司晋能集团则只收取管理费,未有“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吕鑫煤业。

国家安监总局更批评,事发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和顺县政府则在接报后,未经认真核查和取证,便即妄下结论,判断“没有人员伤亡”。

国家安监总局:须杜绝外判承包

对于是次人造斜坡崩塌事故,国家安监总局下令吕鑫煤业停产,又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联同山西省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追究涉事企业及个人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外,国家安监总局督促各级机关,严格杜绝煤矿外判承包,以及确认行内企业经兼并重组后,母公司落实控股及管理责任。各煤矿企业则应在汛期加强检查,确保矿区地质及设施符合安全标准,而各地政府接获安全事故举报,应第一时间核查及上报。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