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近满分仍遭6所名校拒收 美国高校“种族优待制度”歧视亚裔?
美国佛罗里达州(Florida)18岁华裔生Jon Wang,在刚结束不久的SAT考试(大学入学考试)中取得近乎完美的成绩(1590/1600),其高中GPA为4.65,并曾经赢得佛州学术知识竞赛的冠军;他还热衷于高尔夫运动,甚至为此写了一个针对青少年高尔夫的数据分析程序,并在美国青少年高尔夫(AJGA)排名中位列前200。即便拥有如此出众的成绩与履历,他仍未能跨过哈佛、MIT等六所名校的招生门槛,继而再度惹起对当地大学收生制度的歧视讨论。
“大学说亚裔学生不够有热情,只是去做父母让我们做的事,但至少在我的经历中,事实并非如此。我在高尔夫训练上下了许多功夫,甚至也因此伤心流泪,但这是我想做的,而不是别人叫我做的。”Jon Wang最终入读佐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他认为原因不在于这些学校在拒绝亚裔学生时给出的堂而皇之理由,而是高校收生时采取的“优惠性差别待遇”政策。
一些倡议团体认为,在《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推动下,美国高校最初为确保少数族裔在校园内有充足的代表性、将种族纳入收生考量的这项举措,损害了亚裔和白人学生的利益。近年来,这些针对美国高校的社会和法律斗争持续发酵,两项关键的法律诉讼预计将于本月内在最高法院画上句号,对美国高校未来的收生政策或产生深远影响。
“优惠性差别待遇”面临审判
在美国,基于种族的收生配额制度属于违宪,但学校可以将种族与学生的其他条件因素——如学业、社区服务、体育运动甚至性格等一并纳入考量,事实上这也是许多高校当前的做法。以哈佛大学为例,该校会基于申请人的学术、课外活动、体育运动、推荐和性格整合出整体评分,但种族、低收入家庭背景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学校的录取决定。据《华盛顿邮报》和VOX新闻网报道,现实中种族因素往往在学生综合条件很接近时才发挥作用。
Wang对福克斯新闻(Fox News)表示:“我把我的考试成绩发给学生公平入学组织,之后他们根据模型进行演算。他们告诉我,我作为一名亚裔美国人通过哈佛申请的概率是20%,但如果我是非裔美国人,我的通过概率为95%。”
本月,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面临的两项种族歧视诉讼将在最高法院受审,两项均由保守派法律策略家布卢姆(Edward Blum)领导的“学生支持公平招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发起,北卡罗来纳大学被指在录取过程中给予少数族裔优待,伤害了白人和亚裔申请者;Wang以原告身份加入的哈佛大学集体诉讼中,哈佛则被控歧视亚裔申请者。
若学生支持公平招生组织胜诉,允许高校在收生时将种族及其他因素一并纳入考量、来优待“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族种裔”的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可能会被推翻,甚至禁止高校考虑种族因素。
上述两间大学均否认这些指控,认为种族只在少数收生案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哈佛大学更指,多年来该校招收的亚裔学生比例一直在增加,从2013年的20%增至2023年的29.9%。与此同时,黑人或非裔学生的录取比例也从2020年的7%,增至今年的12%。
升学机构:需建议学生显得“不那么亚裔”
尽管学校在个别案例上是否涉及歧视难有确切证据,但在学生、家长甚至升学机构之间,亚裔学生在申请知名高校时不利几乎是公认的事实,以至于许多学生会在申请时试图淡化自己的亚裔特征,甚至改变那些符合对亚裔刻板印象的兴趣爱好——钢琴、竞技象棋等,来让自己显得“不那么亚裔”。
得州大学申请咨询公司Ivy Scholars的创始人Sasha Chada表示,其公司协助的拉丁裔学生往往会在大学申请中强调其族裔身份,以及他们参与西语裔文化组织的活动,然而对于亚裔美国学生,他们经常给出相反的建议,让他们回避那些“典型的亚裔活动”,以提升入读美国精英院校的机率。她对《纽约时报》表示:“这可不是什么优差,我要去告诉九年级生(相当于香港的中三)有些乐器他们是不能碰的,有些学业追求是他们不能有的”。
事实上,哈佛大学自己的研究机构OIR(Office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于2013年进行的一项内部调查,也证实了学生和家长们的疑虑。长达10年的录取数据和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亚裔学生在申请时处于不利位置,但哈佛大学不仅从未公布调查结果,也并未对此采取行动。
尽管亚裔身份的升学劣势可能还有其他成因,学生支持公平招生组织对逾16万名学生档案分析报告显示,在将性格因素列为五大评分范畴的哈佛大学,亚裔申请者长期在这一指标上落后于其他申请者,这就让亚裔的劣势究竟是基于种族或成见、还是单纯的性格考量,变得更难以辨明。然而,校方会在申请者其他条件一致时,基于种族做出最终选择,这种差别待遇是无需争辩的。
一直以来,“优惠性差别待遇”的支持者将其视为对历史上的不公义的纠正,在促成这种政策的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就将其称为历史遗留的“必要之恶”,认为将在25年后变得不再必要。
然而,根据此前最高法院法官的咨询,大多数法律专家认为最高法院将做出有利于原告Jon Wang的判决。这一美国高校收生制度中的“必要之恶”,或许很快也将要提前迎来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