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涉歧视亚裔 美司法部称大学“个性评级”主观

撰文: 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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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哈佛大学被指在收生程序上歧视美籍亚裔学生,案件即将于10月开审。美国司法部周四(30日)向波士顿联邦法院递交利益声明(Statement of Interest),认为大学在取录过程中,利用主观的“个性评级”(Personal Rating),不利亚裔美国学生。

事件源于非牟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2014年入禀波士顿联邦法院,指哈佛大学在收生程序上歧视美籍亚裔学生。

司法部在法院审理案件前,递交利益声明,并指出哈佛大学未能证明在录取决定过程中没有非法地歧视亚裔美国人。

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指,大学收生时采用的“个性评级”包含主观因素,例如申请人是否“讨人喜欢”、是否“好人”等,可能对亚裔美国人有偏颇。大学亦承认在这范畴中,亚裔美国人的得分比起其他学生低。

“学生公平入学”指,即使亚裔学生学业成绩表现最好,但录取率却是众多种族中最低,当中原因是哈佛在印象分类别,普遍给予亚裔生较低评分,大大降低录取率。校方早前反驳称,收生政策合法,并确保学校由多元种族背景的学生组成。案件即将于10月开审,有传媒早前披露文件,指哈佛会将多个非成绩的因素纳入考虑,包括学生背景、父母身份等

(美联社/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