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年轻安乐死病人 9岁与11岁末期病童比利时往生
撰文: 高源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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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2002年通过安乐死法案。美国《华盛顿邮报》8月6日引述监管安乐死的机构CFCEE报告,指有两名9岁和11岁的病童,分别在2016年至2017年间接受安乐死,成为全球最年轻的安乐死病人。
报告指出,9岁病童患有脑瘤,11岁病童则患有囊肿性纤维化(Cystic fibrosis),两人均饱受病痛折磨,分别于2016年至2017年间接受药物注射而离世。《华盛顿邮报》引述CFCEE职员称,他们是首批12岁以下接受安乐死的儿童。
比利时2014年修例,赋予医生终止未成年人生命的合法权利,只要他们心智正常,无论年纪多小都可向医生提出安乐死,但必须经父母同意。
儿童在接受安乐死前,须经医生确认其处于持续、难以忍受、无法缓解,并会在短期内死亡的无望医疗状况下,另须经儿童精神科医生检查,确认他们在神智清醒、不受第三方影响下作出决定,而家长有权提出反对。
CFCEE职员Luc Proot为案件辩护道:“我看到病童身心承受巨大痛楚,我认为我们做了一件好事。”
比利时儿童癌症专家古尔(Stefaan Van Gool)则提出异议,称现时没有任何客观工具可帮助人判断,孩子有完全的能力或才能,做到出于充分理解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