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通过新法例 孕妇享优先权 不必排队
撰文: 凌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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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议会周一(16日)一致通过修改《女性平等法例》,让孕妇能在任何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得到优先服务、不必排队。
这项由左翼联盟政党“共同名单”(Joint List)议员贾巴林(Yousef Jabareen)所提出的法案,在以色列议会获得48票一致赞成。日后孕妇在超市、商店、药房及邮局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均不用排队就能得到优先服务。为避免滥用,法律同时容许提供服务的人士可要求妇女出示怀孕证明。
贾巴林指,他早前与怀孕的妻子到外国旅游时,得知当地孕妇在公共场所不用排队,所以他回到以色列后决觉得亦应让当地孕妇得到同样尊重。
目前尚不清楚贾巴林与妻子到哪里旅行,不过在其他国家确有例子,根据BBC报道,巴西已订立类似法例,准许长者、伤残人士及孕妇可以在公众场所插队。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