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受公司保障? 欧洲法院裁定 怀孕员工表现差可遭解雇

撰文: 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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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现行法例保障怀孕员工免被解雇,惟欧洲法院周四(22日)裁定,企业可在集体裁员时,以工作表现不济等怀孕以外的理由,解雇怀孕员工。

事件缘于西班牙一名女子波拉斯(Jessica Porras)2013年在怀孕期间遭西班牙银行Bankia解雇,她事后入禀欧洲法院。惟法院裁决时表示,Bankia事前已向波拉斯发信解释公司裁减她的原因,而且波拉斯在员工评核中得分甚低,相信今次解雇不涉及她怀孕与否,故没有触犯法例。

根据欧盟指令92/85,任何成员国的企业不能在员工怀孕至产假结束前解雇她,但法律容许企业能以怀孕以外的理由解雇怀孕员工,而且必须向受影响员工解释裁员原因,以及列明公司决定员工去留的客观准则。

(英国广播公司)